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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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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整個故事的格局:一樁連環謀殺、一次時光倒退、一個硬漢派的偵探、一個出人意料的兇手、幾人互相牽扯的命運,引出最終的那個伸手不見五指的結局。當然,最初,一切都沒那麼清晰,只有大致的輪廓——我知道我要寫的是一個令我激動的故事:因為時光倒退,一名偵探回到了連環謀殺案發生之前,他所要做的,就是去偵破一樁“尚未發生的謀殺案”,但很快他就發現,事情遠沒他想像的那樣簡單……

我讓故事在腦海中反覆演進。在上下班的途中,謀殺正在我的腦海中發生,我考慮著兇手怎樣誘騙受害者才顯得合理,使用怎樣的手段拋屍才能消滅罪證——直到我意識到自己坐過站為止;睡前的時間也屬於這個故事,我考慮著該讓哪些線索被帶到“時震”之前,才能讓故事天衣無縫,偵探要怎樣行動,才會誤入命運的歧途,就在這些想像中,我不知不覺地睡去,然後發一整夜的噩夢。

編故事的那些日子,還真是折磨人!

必須承認的是,相比把腦力費在如馮尼古特的《時震》《五號屠場》這樣的小說上,我其實更喜歡拿羅伯特·索耶、弗諾·文奇、傑弗裡·迪佛、邁克爾·康納利、丹尼斯·勒翰,以及《CSI》來打發空閒——是的,我其實並不比大多數的暢銷小說迷、科幻迷、美劇迷們更有出息,我只是偶爾拿大師作品來裝裝門面而已。所以,自從在螢幕上打出第一個字開始,我就已經清楚地意識到我要寫的是怎樣一部小說——它必須好看,讓讀者被其吸引,讀起來卻毫無負擔的那種“好看”,但無論它多好看,都不會被讀第二遍,這就是作為一部偵探小說所揹負的命運;它可能被人提及、誇獎,在這一點上我還有那麼點兒小小的自信,但它永遠也無法與那些我所尊敬的“大師作品”相提並論——如果能被認為是一部“致敬之作”,一部“在結構上有所突破的科幻小說”,一部“讓人驚喜的偵探小說”,無論是哪一種評價,都已能讓我偷笑了。它註定要被擺在“通俗小說”的書架裡,但這並不意味著,我是隨便寫寫的——我可以向你保證,這是一部傾注了心血的、認真的科幻推理小說。

你大概猜不到,一個大學物理重修兩次的所謂“理科生”,要理解“宇宙的熵”這個概念,並運用到小說中作為“時震”的理論基礎,是件多困難的事——雖然在整部小說中,這些理論只是不起眼的幾行字;你恐怕也無法想像,為了小說中犯罪心理學、痕跡鑑證學、警方組織架構、日文名字的英語發音,以及出現在小說中的車型、槍型的準確,我查閱了多少資料——它們加起來大概遠遠超過這部小說的字數。我從沒去過匹茲堡,甚至在寫這部小說的時候,都不能算是出過國——當時我去過的最遠的地方是北京和香港——最初,我求助於谷歌地圖和谷歌地球,以期能搞清楚我想寫的城市的地理環境,但我很快發現,想在一幅我完全不熟悉的英文版城市地圖加衛星照片上找到我想要的那些地標簡直是痴心妄想,地圖可不會告訴你哪裡是警察局,哪裡是飯店,哪裡是紅燈區。於是我只好打電話給我在美國的同學——下午2點——他先是用有氣無力的聲音提醒我美國和中國有半天的時差,然後對我吼叫道,我他媽的住在舊金山,離匹茲堡比上海離北京還遠哪!我只好認輸了——於是有了“文中所有關於匹茲堡市的地理狀況,均為作者杜撰,請勿考證”這條註釋——那些路名,就像所有的人名一樣,全是我編出來的。

至於為什麼要選匹茲堡這樣一個遠開半個地球,沒什麼人知道的美國城市作為小說的舞臺,而不是就近選在我所在的上海——其一,就當是我的一點私心,要維護我的城市吧,上海的“都市傳說”已經夠多了,我可不想再添上一個“連環殺手”;其二,既然是“遠開半個地球,沒什麼人知道”——寫起來不是更方便嗎?就原諒我小小偷個懶吧,這部《時間中的偵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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