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第一人稱(第1/1 頁)
“你女兒在哪?”娜娜問道。
女兒在哪?
夏言使勁回想小說裡的情節,還是沒能想到女兒的病房號,好像壓根沒寫。
“我不知道……得去問問……”夏言有點尷尬的說道。
夏言又解釋道:“我們昨天才來的,求著醫生把女兒收了,急急忙忙出來賺錢了,還不知道他們把女兒安排在哪了……”
“你打電話問問孩子的爸爸或者家裡其他人不就可以了。”娜娜說道。
“我從小父母雙亡,我奶奶上個月也去世了,家裡沒有其他人了,只剩下我和女兒相依為命了。”夏言可憐巴巴的說道。
“孩子爸爸……也走了?”娜娜小心問道。
“說實話,我不知道孩子爸爸是誰。”夏言說道。
夏言想了想這小說情節要怎麼表達呢?
夏言組織了語言繼續說道:“六年前的一個風雨交加的晚上,我出去採藥,救了一個出車禍的男子,他醒來後把我……,我嚇到逃跑走了,可沒多久就發現懷孕了……”
媽耶,好扯,大晚上採什麼藥?雖然女主家設定是賣藥材為生,但是什麼藥非要在風雨交加的晚上採麼?
看到有車翻在馬路邊,第一要打交警電話和救護電話呀,還私自他拖出來,先不說車子會不會隨時爆炸,這種盲目的拖法,可能男主本來沒傷這麼重的,都被拖殘了……
一個身受重傷的人,雖然設定是被人下了春藥,所以轉手想要強上救命恩人的女主,男主受傷又被下藥的,女主還清醒呀,在那山裡拿一塊石頭就可以把這人拍暈。
好了,被人侵犯了,人也不救了,急急忙忙就跑了,回家後,也不報警,抓罪犯,也不打救護電話,也不管那人死了沒死,反正就稀裡糊塗的生了娃。
夏言好想搖一搖,那寫小說的作者,你清醒一點,萬一罪犯是剛剛那個又醜又老又猥瑣的矮子,女主這操作,簡直是自毀人生,會被大家罵死的……
如果現在女主設定是二十五歲的話,現在還有個五歲的孩子,那被侵犯那會估計是十九歲左右,那會夏言估計剛剛上大學,這麼小,簡直是喪盡天良。
算了算了,不氣不氣,好歹女主也是傍上了財神爺,這小說也是主打甜寵,不應該用現實的腦子來思考這些情節問題的,但是如果有人再看小說只能說請勿模仿,人生並不是只要和有錢人睡一覺就會變得輕而易舉的。
小說裡總裁的設定更像韓國的財閥,有錢有權又有勢,他們可沒有什麼愛上小白花的事蹟傳頌,出來的都是一些玩弄女星的新聞,得擦亮眼睛呢,有些事只會出現在小說裡……
“你沒去找找孩子爸爸麼?”娜娜問道。
虧這個小說裡的人還能問這種正常的問題,就是,女主的女兒都快因為沒錢治病要死了,女主都沒想過找找孩子的爸爸。
小說寫到,女主說女兒死了自己也不想活了,既然女兒那麼重要,那應該去報警,想方設法查到那個強姦犯,怎麼樣也要從那罪犯身上摳點錢出來給女兒治病,命都快沒了,要尊嚴有什麼用。
縱使夏言對這小說情節再氣,也只能滿臉愁容的說道:“那時太小了了,不懂事,現在時間太長了,也無從查起了,現在只想多賺點錢給女兒治病。”
果然有些事以上帝視角來看,是歡喜,甜寵的,以第一人稱視角來體驗,那便是處處是煉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