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公婆給179萬,兒媳要離婚,公婆拿出10張借條:還錢(第2/3 頁)
羨慕她,張雪的心裡也充滿了滿足感。然而,這樣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多久,張雪就對小秦厭倦了。她覺得小秦太木訥,不懂得浪漫,每天就知道工作,生活沒有一點激情。
張雪開始經常和小秦吵架,每次吵架,張雪都會提出離婚。小秦不想離婚,他愛著張雪,他想著,只要自己對張雪好,張雪就不會離開他。然而,讓他沒想到的是,張雪卻鐵了心要和他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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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張雪回到家,收拾好自己的東西,向小秦提出了離婚。小秦不同意,他跪在張雪面前,求張雪不要離開他,可張雪卻無動於衷。張雪說:“你起來吧,你這樣只會讓我更看不起你,我們離婚吧,我受夠了這樣的生活。”
小秦見張雪如此決絕,只好答應了離婚。然而,讓他們沒想到的是,公公婆婆卻把他們告上了法庭。公公婆婆拿出十張借條,說那17萬的蜜月旅行費和後來給張雪買車的20萬,以及他們為小秦結婚借的143萬,總共180萬,都是他們向親戚朋友借的,要求張雪和小秦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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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雪愣住了,她沒想到公公婆婆會來這一手。她以為那些錢都是公公婆婆給他們的,沒想到卻是借的。張雪說:“那些錢都是你們自願給我們的,怎麼能說是借的呢?再說,那些錢我們都已經花了,怎麼還啊?”公公婆婆說:“那些錢是我們為了兒子的幸福,向親戚朋友借的,我們有借條為證,你們必須還。”小秦也站在了父母一邊,他說:“那些錢確實是借的,我們得還。”張雪見小秦也這麼說,氣得大哭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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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那180萬屬於公公婆婆的借款,張雪和小秦作為借款的受益人,應當承擔還款責任。法院判決張雪和小秦返還公公婆婆180萬借款。張雪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張雪沒辦法,只好和小秦一起湊錢還給公公婆婆。
為了還債,他們不得不賣掉婚房,張雪也辭去了工作,去了外地打工。小秦也辭去了原來的工作,去了一家外地公司,每個月的工資除了還債,剩下的都寄給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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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離婚官司,讓張雪和小秦都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張雪失去了婚姻,失去了房子,失去了工作,一個人在外地漂泊。小秦也失去了婚姻,失去了房子,每個月都要還債,過著緊衣縮食的生活。
公公婆婆雖然拿回了借款,可他們卻失去了兒子的婚姻,失去了兒子的幸福。他們看著兒子每天愁眉苦臉的樣子,心裡也很不是滋味。他們沒想到,自己為了兒子的幸福,卻把兒子的婚姻給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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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聽說張雪在外地又結婚了,嫁給了一個比她大很多歲的男人。那個男人很有錢,對張雪也很好,張雪終於過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而小秦,卻一直沒有再婚,他一個人生活在出租屋裡,每天除了工作,就是還債。
他想著,等債還完了,他就回老家,陪在父母身邊,照顧他們,彌補自己對他們的虧欠。而小秦的父母,也因為這場官司,身體大不如從前,他們經常唸叨著小秦,擔心著他的生活。他們後悔自己當初的決定,後悔自己為了錢,毀了兒子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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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婚姻,給我帶來了很多的思考。我覺得,婚姻是人生的大事,不能草率行事。在選擇伴侶的時候,一定要慎重,不能只看外表,要看對方的性格,三觀,以及對方的人品。同時,我覺得,作為父母,也不能過多地干涉子女的婚姻,不能把自己的意願強加給子女。
子女有自己的想法和選擇,父母應該尊重子女的選擇,給予他們支援和祝福。這場婚姻,也讓我看到了人性的貪婪和自私。張雪為了金錢和物質,放棄了愛情和婚姻,最終落得個孤苦無依的下場。而小秦的父母,為了兒子的幸福,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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