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3/4 頁)
,我再問你一遍。你真的認為我應該要去跟我的相親物件……試試?”
任可歌猜不到他竟然還在糾結這個問題。
“試試也不會少塊肉。”
唐垣森已經得到了一個肯定的答覆,他終於放開她的手。明明還是同一個人,但他的氣場在下一秒就變了,這樣陌生的感覺任可歌還是頭一回在他身上感覺到。
“那你把下個星期都空出來。找一天,我就讓你去見見她。”放下話,唐垣森頭也不迴轉身走掉。
在那個像墨汁一樣濃的化不開的夜裡,任可歌靜靜的看著他從上衣口袋裡掏出車鑰匙,開啟了車門,然後坐了進去。一開始他還開著車廂裡的燈,為自己扣好安全帶。接著,他伸手就把燈關上,將車子從停車位裡倒了出來,然後筆直的開往通向大路的方向。
在這一個過程中,唐垣森毫不知情。他甚至不知道在他走了之後,任可歌還在樓下站了很久。直到同住在同一層的大叔加班回來,以為這個鄰居小妹妹沒有帶鑰匙,只能站在這裡等著別人給她開門。
在搭電梯的時候,那個大叔還好心提醒她:“這麼冷的天,以後沒帶鑰匙就讓家裡人給你送來嘛。要是感冒生病了,現在去一趟醫院比你找個開鎖匠開鎖貴多了。”
任可歌笑笑,說是知道了。
後來,她看著大叔按下牆上的門鈴,給他開門的是他家那個還不足五歲的女兒。等他家的門關上後,她才拿出剛剛一直緊緊攥在手裡的鑰匙。當鑰匙插進門鎖後轉動了一圈,任可歌發現門沒鎖。她一推門,就看見任可欣已經洗好澡,正坐在沙發上,抱著一桶哈根達斯一邊吃著一邊看電視。
“姐姐,你回來了呀。”任可欣的目光從電視機裡的娛樂節目轉到她身上。她晃晃手裡的雪糕說:“這是我坑哥哥買的。我給你買了你喜歡的草莓口味,已經放在冰箱裡了。”
“好,我知道了。”
任可歌換上拖鞋,把鑰匙往鞋架上的小鐵盒一方。她走過客廳,直接回房。從房間裡拿了一套衣服,就往衛生間走。
她扭開水龍頭,從花灑中流出來的水從冷到熱直接沖刷在她白皙的肌膚上。時間一久,面板上被衝出了一片淡淡的粉紅色。但她依舊維持著站立的姿勢,甚至連轉身都沒有,任由熱水弄溼她的頭髮,滑過她的臉。
一切都怪唐垣森太莫名其妙了!任可歌如此安慰著自己。
她緩緩的蹲下身,雙手環抱住自己的膝蓋,形成一個圓,以一個最能讓自己安心的姿態保護自己。
都是因為他!現在連你自己也在胡思亂想!
作者有話要說: 女主角這個蠢貨
只要踏出這一步其他的都由唐先森走過來就好啦
CHAPTER。17 。。。
早在任可歌回國前沒多久,她就和出版社簽訂了一本漫畫合約。故事是由國內一著名網路小說改編,而她的任務就是將文字變成漫畫的形式出版。由於在回國之後幾乎都在玩,而且還有各種的事情需要處理。眼見截稿期快要到了,任可歌真的是恨不得將一天掰成四十八甚至是六十四個小時來用。
或許是心底裡莫名有了一種想要逃避的情緒,她現在實在是很需要這份忙得天昏地暗的感覺來充實自己。當她把所有草稿都畫好,準備修改和勾線。一個星期加起來還睡不到二十四個小時的她,手邊擺滿了各種飲料,無論是肉體還是靈魂都快達到了極限。
就在任可欣揹著書包準備去上學的時候。她路過任可歌的房間,見裡面還亮著燈,以為她是忘記關燈睡覺。可當她躡手躡腳的推開門,卻沒想到會見到任可歌蜷縮著背脊,盤腿坐在電腦椅上。她把頭髮隨意梳成了一個花苞的形狀,劉海用一字夾夾在頭頂。她鼻樑上戴著一副最平庸的黑框眼鏡,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