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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自由創造音樂、多元化渠道獲取音樂內容的網際網路機制衝擊了原有傳統的高冷的流行音樂製作發行機制。
大量的網路歌手和網路紅歌的出現,顛覆了傳統唱片的傳播、發行、創作、錄音製作及藝人經紀等產業鏈的各個領域。
網路音樂興起帶給唱片行業的衝擊,影響是極為深遠的,就是在這一時期,很多音樂人紛紛離開或轉行,甚至出現了陳奕迅的唱片只賣900張,心酸之下,放話兩年後退出歌壇的情況……
大量的版權糾紛官司更是讓唱片公司疲於奔波,直到幾年後,以百度為代表的各大音樂網和唱片公司達成協議,又恰逢數字音樂異軍突起,帶來新的收入增長,才讓唱片公司慢慢走出困境。
……
林風想要搶佔的,就是這個時機。
在2001年底,網路音樂還沒有爆發之前,推出自己的音樂網站。
目的有三個。
首先是為了版權,林風深知移動增值業務目前的最賺錢的簡訊業務很快就要進入衰退期,走下坡路了,下一個新的增長點將是2003年移動的新業務彩鈴,而彩鈴和鈴聲合稱的無線音樂,最核心的內容就是音樂版權。提前佈局網路音樂,將大量網路歌曲的版權拿在手裡,是一本萬利的事。
其次是話語權,有了這個音樂網站和上面的大量網路歌曲,就可以在無線音樂發展初期佔據市場優勢,而這一優勢對於和唱片公司談判,引進大量音樂版權時,能為他帶來更多的話語權。
最後則是想為兄弟圓夢,他還一直記著將劉開來捧成網路第一歌手呢。
現在時機成熟了!
……
2001年12月,夢龍科技從soho現代城4號樓的公寓裡搬出,入駐公司新址,soho現代城a座寫字樓32層。
這是一個面積近1000平米,能容納200人辦公的大辦公室。
公司現在每月流水超過200萬,還在不斷增長中,林風有充足的資金來擴充他的事業版圖了。
隨著人員招聘的不斷進行,團隊快速擴充,林風對夢龍公司進行了重新的組織架構調整。
按業務模式,在市場部下設立簡訊事業部、wap事業部、遊戲事業部,技術部提供公司級技術支撐。
註冊成立風行科技有限公司,創辦“吾愛音樂網”(52)。林風將費洋的網站團隊轉到風行科技,開發音樂網站的後臺系統。按照林風的要求,吾愛音樂網要完全不同於當下的線上試聽音樂網站,它必須具備使用者上傳作品、使用者評分、粉絲榜、論壇交流,以及歌曲擷取片斷,自動轉換鈴音等功能。
使得吾愛音樂網從一開始就集合了線上音樂網站和無線數字音樂網站的雙重功能。
這樣還有一個好處,是可以吸引大量的音樂愛好者,他們能在這裡得到切實的收益,只要他們創作的歌曲能被人下載鈴聲,就可以給他們分成。已經是將這些音樂創作者變成了cp(內容提供),當然,註冊協議裡,林風早早設定了條款,凡是上傳到網站的歌曲,風行科技自動將享有一半的版權並自動獲得數字版權的使用授權,這一點,將在未來,讓林風擁有一個巨大的版權曲庫。
風行科技,林風依然邀請王浩擔任聯合創始人,但這次就不給他30%的股權了(當初是林風一無所有,只能用股權來吸引王浩),這是林風自己的公司,只是為了維繫和王浩的關係,給了他10%的股份,而且這次不是乾股,王浩將會用夢龍公司的分紅投資進來。
經過夢龍科技這次的創業,兩人之間的配合默契十足,王浩非常欽佩林風的魄力和才華,更被他的商業遠見所折服,打定主意,林風做的專案,他都要參與。
風行科技的股東依然是三個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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