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部分(第2/5 頁)
戴者的靈魂和肉身。】
【請謹慎運用手中的權利,法槌落下所決定的,絕不僅僅是個體的興衰,更是司法和公正的威嚴——最高法院無眠者。】
這就是我作為無眠者的法袍和麵具,更是被秩序之源認可的亞神器,我想要利用的,就是他們的特效四:律法之源。只要秩序光柱失去了我這個目標,那麼,擁有我靈魂碎片的他們,將足以成為一個合格的神力伺服器,此時,他們正組裝在一起,如同一個假人,而獲得特效四的他,也是秩序規則認可的無眠者!
但和預期的一樣,即使沒有人格,秩序之源依舊不好騙。
引導真神登天的秩序光柱直接無視了那個假人,卻沒有籠罩在我的身邊,羅蘭聖劍反而被束縛其中,畢竟,需要成神的只是靈魂,而巫妖的靈魂卻在他的命匣之中,而我的命匣,就是這把聖劍了。
而在無盡的銀光之中,由於燃燒靈魂正在熄滅的靈魂之火居然再度熊熊燃燒,這把斷劍居然開始重塑!
這隻有一種可能,最讓我擔心的事情發生了,秩序之力開始修復我破碎的命匣!若是在以往我會歡欣雀躍,這代表著我又可以升級成長,但此時,卻是我的催命符!
“我可不想被強制昇天!伊麗莎,按計劃的來!”
“可是……”
“沒有什麼可是了,我本就應該得到審判!罪人終將得到審判”
是的,罪人終將得到審判,不論身份,不論原因,只因為罪行存在本身。
【不管未來我做什麼,過去的罪行始終背在身上,因我而死的靈魂足以灌滿整條冥河,不管我拯救多少人,做了多少好事,我依舊是個罪徒,我連自己的心都騙不了,又怎麼能夠讓系統承認我已經變成了善人了。
“最高法院門前的法典之碑上還是我親筆寫的格言——能夠洗清的罪行的,唯有公正的審判和法典的制裁,沒有人能夠例外。(第二十二章)】
罪人終將等到審判,是我個人對律法的信仰,滿手血汙的我根本沒有資格成為律法之神,或許,正是因此我才回避了親自登神的選項,或許,正是以為我在潛意識期盼被審判且得到救贖,才讓神器原典有了最後一個特效。
【原初法典效能4:罪人終將得到審判(主動):對一個目標進行終極審判,清洗他所有的罪過,並予以最終審判。使用前提:被使用者接受審判。】
看到越來越強大的秩序銀光,終於,逼著伊麗莎咬牙舉起了法典。
“罪人終將得到審判!罪人羅蘭!你是否接受審判?!”
看著伊麗莎紅唇上被銀牙咬出來的血跡,我知道自己太過殘忍,居然逼伊麗莎處決自己喜歡的人。。。。。。但道歉的話語在嘴裡滾了一圈,卻怎麼也說不出口,最終,只化作一句無奈的嘆息。
“哎。。。。。。我有罪,接受審判。”
同源的秩序之光大盛,我的靈魂被帶到了一個星空法**,兼職陪審員和觀眾的古代英靈們早已經入座,而伊麗莎本人,卻坐在法官席上,法典在半空中漂浮,無數的記憶畫面在法**上演,那是我記得或不記得的過去,此時,它們都是我的罪證。
其中一幅畫面上,我的永夜軍團正在肆意製造殺戮,亡者的大軍所到之處,城鎮化作廢墟,死者則成為新計程車兵,生者的鮮血化作了無盡的血海,滔天的怨念一直延續到天之柱,眾神都為此震怒。
【罪人羅蘭,你將因戰爭罪而被處於死刑!】當審判開始,持有者反而受到了絕對公正法典的控制,即使滿臉不忍,伊麗莎依舊一字一音的念出了審判。
是的,死刑,毫無疑問的死刑,若論製造慘劇和戰爭,剛剛死於戰場的濤連替我提鞋都不配,因戰爭罪而被處死,這是我應得的。
“是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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