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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尋味的是,這個時候的金雁小學更是八面威風,也不知他們從哪兒叫來了這麼多“聲援者〃,三、四十位自稱是金雁學校老師的男男女女一哄而上,搶先把本來就小的旁聽席擠得滿滿的。廣東省電視臺、廣州電視臺及廣州商臺等四家電視臺直接把攝相機擺放在法庭的中央,各家報社的攝影記者們則將“長槍短炮”對準了原告和被告。旁聽席上最引人注目的是8歲的小朝林,耷拉著小腦袋在蔡景表夫婦的帶領下坐到了前面。後來,香港一家報社還發表了一張有關這名小學生在法庭上的照片。   
女教師揮鞭抽打學生�維護清白我怒上法庭(5)
我依法向法庭提出變更訴訟請求後,又要求金雁學校和其負責人及李樹森公開賠禮道歉並恢復名譽,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及誤工費10萬元。 最後我又當庭向法官和所有在場的新聞工作者表示,如獲判賠,此筆錢一部分用於補償至今失學在家的蔡朝林,剩餘部分全部捐給希望工程。 當天晚上,廣東商業電視臺搶先播出有關庭審的過程,接著,7月14日的《資訊時報》、《廣州法制報》,港澳地區的《東方日報》、《大公報》和《澳門日報》、《勞動報》、《華西都市報》以及北京的《法律與生活》、《中國改革報》等全國各地共計五十多家新聞媒體都對我表示了旗幟鮮明的聲援之勢。 尤值得一提的是,廣州地區極具影響力的廣東省電視臺《珠江檔案》記者林志勇和同仁在法庭參加庭審的全過程後,又對此事隨即進行了深入細緻的採訪。7月20日,廣東電視臺《珠江檔案(後更名為〃社會縱橫〃)》法制專欄,以《是原告又是被告》為題,對此案進行了長達40分鐘的節目直播。由於電視新聞直面所有當事人全程直播,關於此案的是非曲直,讀者更能一目瞭然。現將此節目的有關錄音整理摘錄如下: 是原告又是被告 原告石野訴被告金雁學校及邵海強、區寶瓊、梁禧顏,廣州商報李樹森以及原告金雁學校邵海強、區寶瓊、梁禧顏訴被告石野、鄧世祥、《南方日報》報業集團名譽侵權糾紛案件。 甲:觀眾朋友,剛才你看到法庭上的一幕是最近在廣州市東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一宗很
複雜的民事訴訟案。 乙:《南方都市報》記者石野為了維護一個記者的合法權益,奮起起訴廣州金雁學校以及學
校董事會主席邵海強、校長區寶瓊、教師梁禧顏和廣州商報社李樹森。 甲:記者作為原告起訴被採訪人,這在廣東省還是第一宗,在全國也不多見。 乙:而作為被告的金雁學校心有不甘,反過來又將《南方都市報》記者石野、鄧世祥及其《南方日報》報業集團告上法庭。 甲:整個案件撲朔迷離,《南方都市報》記者石野既是原告又成為被告,而金雁學校又從被告變為原告。 乙:不過,這一複雜的民事訴訟案,則是由一件看似簡單實則並不簡單的事情引發的。 今年五月二十日上午,就讀於廣州市金雁學校一年級學生蔡朝林在上語文課時,被授課的梁
老師粗暴拉離座位,致使頭部受傷流血。蔡朝林究竟是被梁老師打傷呢,還是拉撞傷呢,《
南方都市報》記者石野據此事而寫的報道:〃女教師揮鞭抽打學生〃是否失實,這就是本案的
起因。 問:你為什麼要起訴金雁學校、老師還有學校領導。 原告石野:我之所以依法起訴金雁學校以及有關責任人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捏造了大量的事
實,並且歪曲了事實的真相,對我的人身權利和名譽進行侮辱,也侵犯了我的人身權利,尤
其是我覺得的,作為一個記者來說,正當的採訪之後,自己的人身權利受到侵害,我們更應
該善於使用法律或器維護一個記者的合法權益。 問:你們為什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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