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雙贏=贏兩次(第1/2 頁)
說完這兩個條件,約翰·麥克斯韋說道:“怎麼樣呢?你考慮一下?”
言畢,就陷入了沉默之中,似乎留足時間給林楓思考。
林楓開始思考這道數學題。
如果不選擇平臺獨佔,預計《紀念碑谷》系列的總銷售額為4300萬美元。
按照70%的分成計算,林楓的收入大約為3000萬美元。
根據以往經驗,ioS和Android兩大平臺的收入基本持平。
雖然ioS和Android的市場份額不同。
但根據購買習慣、消費水平等差異,表現出的購買力卻相當。
也是很魔性的一件事,可能也正是萍果方面的消費能力以及銷售習慣,才讓在市場份額方面並不佔優勢的情況下,利潤卻冠絕全球。
不過也無所謂了,兩大平臺收入持平。
這倒方便了林楓的計算,也就是說每個平臺的收入各為1500萬美元。
當然要達到這個收入,還需要額外投入200萬美元用於宣傳。
如此一來,林楓的淨利潤保守估計應該超過2800萬美元。
而如果選擇平臺獨佔呢,林楓將暫時放棄Android端的收入,即暫時放棄4300萬美元銷售額的一半,即先放棄2150萬美元的銷售額,以此來換取更高的分成比例和更有力的推廣資源。
而獲得在全平臺更有力更大範圍的推廣的情況下。
ioS端的銷售額肯定會高於2150萬美元,甚至很有可能達到3000萬美元。
畢竟萍果方面許諾的是全平臺推廣,包括但不限於Youtube、twitter、twitch、Facebook等等。
這樣的宣傳力度肯定不是林楓先前那種以自媒體為主體進行的以點帶面式宣傳所能夠相提並論的。
如果能在ioS平臺實現三千萬美元的銷售額,按照85%的分成計算,林楓將從中獲得2550萬美元的收入。
此外,蘋果承擔宣傳費用,這使得林楓不需要額外付出宣傳費用。
而按照這樣計算的話,選擇獨佔和雙平臺同時釋出的策略相比無疑優勢明顯,且前期獲利並無太大差異。
更重要的是,獨佔期結束後,林楓仍然可以透過Google play在Android平臺繼續獲利。
雖然市場宣傳可能會降低Android端使用者的期待感,但依然有機會賺取數百萬美元的額外收益。
即使不能達到1500萬美元,七八百萬美元還是很有可能的。
這無疑是雙贏的局面,妥妥贏兩次。
這特麼什麼情況,萍果什麼時候這麼熱心腸了,辛辛苦苦為別人做嫁衣?
背後有什麼詭異的陷阱不成?
林楓陷入頭腦風暴之中,很快林楓就意識到了問題癥結之所在。
首先就是宣傳方面雖然全平臺宣傳,但其實萍果並不需要投入很大的資源。
完全可以是兩個友好的平臺之間互相拉一把而已。
做宣發的時候以平臺出面跟以個人出面得到的肯定是迥然不同的報價。
也就是說萍果方面即便是在宣傳上看起來投入了很多資源,其實完全是惠而不費。
其次呢,萍果方面對於《紀念碑谷》收入的預期跟林楓的預期明顯不同。
林楓對於萍果方面大肆宣傳之後取得的營收估算是單平臺有望達到三千萬美元。
而萍果方面雖然看好《紀念碑谷》系列,但顯然也沒有一如林楓那麼樂觀的估計。
林楓估計萍果方面對《紀念碑谷》的收入預期頂多到單平臺一千萬美元的水準。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