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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露露顯然滿不在乎,腦袋從車窗裡鑽出去,很隨意地朝父母揮揮手,然後叫我趕緊走。
開出巷子,來到大街上,我以為她會眼眶溼潤,百感交集什麼的,悄悄看了看,卻發現她正樂呵呵地笑,一副沒心沒肺的高興模樣。
“哇卡卡,終於自由了。”她說。
我:“你不留戀家嗎?”
她:“有一點點,可是我更喜歡自己選擇生活方式。”
我:“你的爹地媽咪沒虐待你吧?”
她:“當然沒有,在我九歲以前,他們一直都把我照顧得不錯,後來也沒讓我餓到或者受凍,每天都給零花錢,說實話我的父母完全可以算得上挺好,他們沒有逼我進什麼假期補習班,沒有逼我學什麼才藝,而且是讓我自由自在地成長,我玩電腦遊戲到半夜沒人管,考試不及格也不會捱罵,在學校用板磚砸了人家腦袋,老師打電話告狀也沒事,摟著狗狗睡覺也沒關係,總之很自由。”
我:“多麼溫暖的家,說實話,你的成長環境與我有一點點相似,我的父母同樣不怎麼管我,對於我的成績一點不在意,只是盡心盡力地處理好我的食物和衣服問題,我一聲不吭去女生家裡過夜沒什麼事,打架闖禍也沒事,老師屢屢告黑狀更是什麼事都沒有,最多就是在吃飯過後說一聲,告訴我某老師彙報情況了,然後就沒了下文。”
她:“你很懷念家嗎?”
我:“偶爾。”
她:“現在我真是不留戀家,以後倒是不好說,畢竟這個世界上真正對自己好的很少很少,如果遇上什麼倒黴的事,我肯定會想念父母,但是眼下,我覺得自己獨立作主的美好生活即將開始,幸福並且自由的未來就在眼前。”
我:“以後我得管著你,可能會比你的父母要求更嚴格,你最好有點思想準備。”
她:“我才十五歲,當然需要人管,如果你不管我,說實話我恐怕真不敢離開家。”
我:“以前我覺得把你送回家去比較好,可是今天在看過你生長的環境之後,我改變了看法,覺得你住在我家裡應當更好一些。”
她:“我跟你這樣算是同居嗎?”
我:“這個比較複雜,從字面含義上理解,倒是可以算是同居,但是就一般人的認識和習慣看法而言,倒也算不上。”
她:“因為你對我有些冷淡,所以咱倆沒有發展到一般人認可的那種同居的地步。”
我:“你還小,不著急,一切都可以慢慢來,再過三年,等到你十八歲的時候再做決定。”
她:“嗯,就像現在這樣也挺好。”
☆、新生活
我的新住宅有二百七十平方大,五室兩廳三衛,後面帶一個五十幾平方米的花園,有一個車庫,車庫門外還可以停一輛車,買下這裡用了兩千五百多萬元,考慮到這樣的住宅在美國的中小城市當中至多也就值幾十萬美元,偶爾我會覺得自己像是被敲詐勒索兼上當受騙了一樣。
僱傭了一名女傭,她每週來工作六天,每天四到六小時,負責清理房間,打掃衛生,洗衣服,以及製作一頓晚餐。
小帥哥也搬到我的住宅裡,還帶著一隻三個月大的吉娃娃和兩隻個頭挺大的巴西龜。
此前林露露在寵物市場買了兩隻天竺鼠和一隻兔子,每天從花園裡拔些雜草餵它們,不夠的話就在門外路邊的臨時菜攤買些蔬菜。
如此一來,房子裡倒也挺有生活氣氛,感覺還算熱鬧,尤其是週末白天兩個大孩子都在的時候。
仔細想想,其實我才二十二歲,比這兩位大不了多少,小帥哥十七歲,林露露十五歲,然而平時我覺得自己卻像是他們的長輩。
好在這兩個孩子比較聰明而且早熟,對於未來的生活,他們目的明確,該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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