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無奈又合理的定論(第1/2 頁)
海韻花園發生狗咬死主人的事情,很快就被熱心腸的吃瓜群眾拍成影片或者照片放上了各種網路平臺。
影片雖然被打了碼,但其中透露出的血腥兇殘氣息卻是掩蓋不住的。
其中一個影片中,博主解說道:“我跟你們說,我就在現場從頭到尾連眼都不眨一下,全程觀看,還喝著小酒配點花生米。
不過由於實在是太過殘忍血腥,所以我基本上把喝的酒、吃的花生米都吐完了,還搭上了昨晚沒來得及消化的隔夜菜。
雖然吐得稀里嘩啦,但是我高興啊。
到了最後,我是硬撐著喝,一邊喝一邊吐,樂在其中!
也許你們會覺得我變態毫無人性,但我跟你們說,這個方狗…嗯,就是狗主人一家,他們是死有餘辜,罪有應得。
為什麼這麼說呢?如果你們或者你們家人經歷過被狗嚇、被狗追、被狗咬的日子,相信你們殺人的心都有,更別說殺狗了。
方狗一家人……”
博主滔滔不絕的控訴著方誌安一家人的所做所為,簡直就是罄竹難書。
最後他也把此次事件的來龍去脈講了一遍,當然還加上他自己不能理解的地方。
比如為什麼兩條狗咬方家母子的時候,男主不跑也不去幫忙,物業為什麼不上前等等。
底下的評論精彩紛呈,有兩極分化趨勢。
認為狗主一家活該的一方:
【聽了博主的解說,狗主一家的慘狀真是大快人心,真應了那句: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這就是不牽狗繩、縱狗為惡的下場。奉勸那些養狗的,管好自己的狗狗,否則落得如此下場,到時哭都沒地方哭了。】
【誰說他們沒地方哭?他們明明可以到地下一起哭得嘛。】
【樓上的你真是個機智小可愛。】
【我要把這個影片發給我家鄰居看看,他家養了好幾條大狗,全都不牽繩,也不關起來,每天就讓它們在路上跑來跑去,真是噁心至極。】
【我倡議:把所有養狗不牽狗繩的狗主統統抓起來判刑。對流浪狗,給一個月時間讓那些愛狗人士領養,超過期限不領養的狗全部人道毀滅。】
【贊同!+1】
【贊同!+】
……
認為狗主一家死得可憐,強烈譴責旁觀者冷漠以及物業無作為等等的一方:
【你們這些人太沒人性了,狗主一家哪怕有錯,也應該由法律來懲罰,罪不至死啊!】
【那些圍觀的人,您的還是不是人?沒看到那麼可憐的女孩在哭求嗎?為什麼就不能去救救她?你們的良心被狗吃了嗎?】
【最可惡的就是物業,那麼多人拿著工具也不上前,樓主還說他們被阻,你當我們是瞎了嗎?明明他們的前面沒有任何東西阻攔,你還說有東西阻止,你不如干脆說他們遇到鬼打牆算了。】
【一定要追究物業的刑事責任,他們就是故意見死不救,等同於故意殺人,他們也就是兇手。】
【樓主好惡心、好變態,還喝酒觀看,終有一天你會喝酒嗝屁,這就是你的報應!】
【你們怎麼不同情狗狗,狗狗才是最可憐的好吧,他們一定是得了狂大病才發瘋的,死之前一定很煎熬,可憐的狗狗,一路走好。】
【那些說要殺流浪狗的瘋子,怎麼能殺流浪狗呢?他們是人類的朋友知道不?你們還有沒有一點人性?】
……
當然也有一些理中客,他們關注著事件本身的蹊蹺之處:
【為什麼狗咬母子的時候,那個男主人跟他的女兒不跑,難道是被嚇壞了嗎?我看不像啊。】
【你們仔細看那個男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