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閨蜜成“小三”,丈夫砸車傷人,妻子賠的5萬該誰出?(第3/3 頁)
”
我說:“那我賠償你車玻璃和車身維修的費用,但是你不能讓我賠償你5萬塊錢,太多了。”
老公說:“那不行,你必須賠償我5萬塊錢,否則我就不同意離婚。”
我看著他,覺得他很可笑,我說:“你以為你是誰啊?你以為你不同意離婚,我就離不了婚嗎?我告訴你,這個婚我一定要離,而且我還要讓你一分錢都拿不到。”
後來,法官問我們兩個人,對於這5萬塊錢的賠償款,有什麼意見。
我說:“我願意賠償車玻璃和車身的維修費用,但是我不願意賠償5萬塊錢,太多了。”
老公說:“她必須賠償我5萬塊錢,否則我就不同意離婚。”
法官看了我們兩個人一眼,說:“對於這5萬塊錢的賠償款,本庭不做處理,你們兩個人可以私下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另行起訴。”
後來,法院判決我們兩個人離婚,女兒歸我撫養,老公每個月支付撫養費。
離婚後,老公多次找過我,讓我賠償他5萬塊錢,可是我都拒絕了。
我覺得那輛車是李娜的,又不是他的,他憑什麼讓我賠償他5萬塊錢啊?
可是,前幾天,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老公把我起訴了,讓我賠償他5萬塊錢的車輛維修費。
我現在很苦惱,我不知道這筆錢該不該由我來出?大家幫我出出主意吧!
其實,對於這件事情,我覺得王菊不應該賠償這筆錢。因為,那輛車是李娜的,又不是劉健偉的,他憑什麼讓王菊賠償他5萬塊錢呢?而且,王菊砸車的原因,是因為劉健偉婚內出軌,他和李娜在一起,王菊是在氣頭上才砸了那輛車,所以這筆錢不應該由王菊來出。
不過,王菊也可以和劉健偉私下協商一下,看看能不能把這筆錢降下來,畢竟兩個人曾經夫妻一場,沒有必要為了這點錢,鬧得不可開交。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至於這筆錢到底該不該由王菊來出?還是要看法院的判決結果。
這件事情也給所有的夫妻提了個醒:在婚姻關係中,無論是財產管理還是日常相處,都應該注重公平、公正和透明。當遇到分歧和矛盾時,應該透過理性溝通和協商來解決,而不是任由情緒主導,導致關係破裂甚至走向法律訴訟。
此外,這也提醒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強法律意識,瞭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避免因為一時衝動或無知而做出錯誤的決定。當遇到法律問題時,應該及時尋求專業法律人士的幫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總之,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需要我們用心去經營和維護。只有相互尊重、理解和包容,才能共同走過人生的風風雨雨,攜手創造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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