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妻拒付醫藥費,丈夫起訴索要贍養費:法院這樣判(第2/3 頁)
她說她願意給我補償,但要我同意離婚,否則,她一分錢都不會給。
我很生氣,我們還沒離婚,她就是我妻子,她怎麼能這麼絕情?
好在,法院是公平的,法院認為,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陳燕在我生病期間,不僅不照顧我,還起訴離婚,嚴重違反了夫妻之間的扶養義務。
所以,法院判決陳燕分攤我的醫療費,每個月還要給我2000元生活費,直到我康復為止。
聽到這個判決,我心裡終於有了一絲安慰,雖然陳燕不願意,但她還是得履行法院的判決。
05
離婚後,陳燕每個月都會按時給我打錢,但她從沒來看過我,也沒問過我的情況。
我知道,她是在躲我,她怕我會纏著她,怕我會找她麻煩。
其實,我也沒想過要找她麻煩,我只是想要一個說法,想要一個公道。
我現在這樣,也離不開人照顧,我爸媽年紀大了,照顧我也很吃力,我也想過請保姆,可請保姆要花錢,我現在沒工作,沒收入,根本請不起。
我也曾想過,要不要再找個老婆,可我現在這樣的情況,有哪個女人願意嫁給我?
我現在很迷茫,不知道未來的路該怎麼走。
我有時候會想,如果當初我沒和陳燕結婚,如果我還是一個人,是不是就不會變成現在這樣?
可事情已經發生了,再想這些也沒用了,我只能接受現實,盡力讓自己過得好一點。
06
這是孫達的故事,聽完之後,我心裡五味雜陳。
孫達的遭遇,讓我想起了那句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在孫達生病之前,陳燕對他挺好的,把家裡打理得井井有條,對公婆也挺孝順,村裡人都說孫達命好,二婚還能娶到這麼好的老婆。
可孫達一生病,陳燕就變了,她不僅不照顧孫達,還起訴離婚,甚至不願意分攤孫達的醫療費,也不願意給孫達生活費。
陳燕的做法,確實讓人寒心,但也能理解,畢竟,人都是自私的,遇到事情,都會先考慮自己。
只是,陳燕的做法,有些過分了,她忘記了,他們曾經是最親密的人,他們曾經是最瞭解彼此的人。
孫達的遭遇,也給我們提了個醒,無論什麼時候,都要給自己留條後路,都要學會愛自己,因為只有自己,才是最可靠的。
07
我是王娜,和老公結婚8年了,有一個6歲的兒子。
我和老公是大學同學,畢業後,我們就結婚了,婚後,我們一起努力,一起奮鬥,日子越過越好。
去年,老公升職加薪了,我們一家三口,終於在這個城市有了屬於自己的家。
我以為,我們會一直這樣幸福下去,可沒想到,今年年初,老公卻向我提出了離婚。
他說他不愛我了,他愛上了別人,他要和我離婚,無論我怎麼挽留,他都無動於衷。
我沒辦法,只能同意離婚,可我沒想到,離婚的時候,老公居然說,家裡的財產都是他的,他一分錢都不會給我。
我當然不同意,那些財產,是我們一起努力掙來的,他憑什麼獨佔?
可老公卻說,那些財產都是他掙來的,我沒資格分。
08
我氣得不行,和他大吵了一架,可他卻說,隨便我怎麼鬧,他都不會改變主意。
我沒辦法,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要求分割財產。
可法院卻判我輸了,法院說,那些財產都是婚前財產,和我沒關係。
聽到這個判決,我差點崩潰,我沒想到,我付出了這麼多,最後卻一無所有。
後來,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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