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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第4/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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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打雷將他一頓“劈里啪拉”轟死。

林文化本人,似乎也從來沒有想過要做神成仙什麼的。他最偉大的夢想,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做個一等一的流氓,讓誰看了自己都害怕。

如果他的父母知道自己寶貝兒子居然有如此低階無恥下三濫的夢想,恐怕會立即被氣個半死。不過也沒關係,他的父母其實在林文化還很小的時候就先後去世了。至於他們的死,與這個流氓兒子有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可就不得而知了。

其實林文化做流氓也做得十分不得意。那些真正混黑社會的流氓沒幾個將他放在眼裡。不過沒關係,林文化在經過無數的挫折之後修正了自己的夢想:做一個有文化的流氓。誰說做流氓就非得跟人打打殺殺?而且對於“流氓”這個詞語,現代人的定義是什麼?由那些漂亮的小姑娘在被林文化摸了一把後經常說的一句話可以理解:“非禮啊!有人耍流氓啦!”由此可知,做流氓最大的本事,其實就是調戲那些漂亮的小姑娘。

對於這一點,身為一個標準雄性動物的林文化是做得非常徹底的:十歲開始掀女生裙子摸大腿;十一歲有了女朋友;截止到十三歲生日時他的女朋友已經換了十三任;十七歲就有了跟女生上床的經驗。到現在,二十七歲的林文化已經記不清楚自己究竟曾有過多少女人了。

經過長時間的經驗積累,林文化終於修正了自己的夢想,立誓要做一個有文化的流氓。做有文化的流氓多好啊!扯起文化的大旗,哼哼幾句歪詩,談幾句風花雪月,就能吸引得那些純情的少女心旌搖盪投懷送抱。

後來聰明的林文化又發現,如今最流行的網路小說非常吸引時尚少女。根據他的不完全統計,這一年裡跟他有過親密接觸的三十多個小美女,就有二十一個非常崇拜那些網路寫手。遠得不說,就是昨晚那小美女,也是一個網路小說迷。於是我們的文化流氓林文化,又果斷地拋棄了自己的“詩人”身份,搖身一變成為了名為“我是流氓我怕誰”的網路寫手。

素材麼?多得是。他的家族不是據說曾修過仙道麼?族內關於修道者的傳說太多了。隨便抓一段兒也是一部大部頭小說。而且由於我們這位文化流氓,所定下的讀者群是十七到二十五歲左右的美麗女人,所以他充分發揮自己做“詩人”時的本事,將部小說寫得風花雪月如夢似幻,連他自己都有點佩服自己:老子還真他媽是做網路寫手的料!

這一招還真是靈。自小說發表之後不過兩個月,雖然點選率不太高,他的QQ群裡女讀者卻多了無數。但是非常遺憾的是,多數都是外地。而定好今天晚上所要約見的這位女讀者,事先也不肯給他看她的尊容。

林文化此時正坐在這家名為“搖吧”的酒吧裡,心急如焚地等待著由崇拜而約見自己的第一位女讀者。一切都搞得像特工接頭一樣:雙方事先都知道對方穿什麼樣的衣服,手裡拿什麼東西。

今夜的性福,就在此一舉了啊!

卻不知,來的將會是侏羅紀恐龍呢,還是絕色的美女,抑或是走中間路線的?

林文化手裡已經掐滅了第十支菸頭。他的目光,非常無聊地穿越過桌子上豔紅的玫瑰,掃向酒吧門口。約好八點鐘見面,現在都八點半了。如果不是期待著那讀者的話,他早被幾個上來搭訕的美女勾引去了。

媽的,這年頭,也不知是男人勾引女人,還是女人誘姦男人。望著又一個風度翩翩的女人,挽著男人的手臂走進酒吧,林文化有點惡毒地想:不知道這女人上了床是不是也那麼風度?又開始出自流氓本性地算計,自己勾引她上手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只是可惜酒吧裡燈光太昏暗,看不清楚那女人的面孔。

在林文化看來,生活其實跟他媽的做那事兒差不多。有本事的與生活通姦誘姦,或者乾脆強姦生活,沒本事的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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