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回家(第2/3 頁)
樣去種地打漁,到處碰壁,最後還是便利店,居酒屋,還有各色餐廳接納了她落腳打零工。櫻每份工作都做不長久,四處漂泊,發現哪裡都是一樣的,一樣的被老闆調戲,一樣的被客人動手動腳,一樣的被同事冷嘲熱諷。
“就你清高!”我就是不喜歡被陌生人碰,為什麼不可以反抗?!
“那麼高的個頭(從小練武,身高一米八),那麼大的食量(午飯能吃光便利店賣的一盒便當),脾氣又臭(討厭被人動手動腳),這種女人以後誰敢娶?怕不是要爛爸媽家裡吃一輩子白食!”我怎麼樣關你們什麼事?我明明一直在打工養活自己!
“胸那麼大,屁股那麼肥,一碰就激動到流眼淚,其實很喜歡我摸你吧?騷貨一個,裝什麼清純!”我不喜歡的……
倉院之里長大的女孩子從來不會覺得自己應該全盤接受別人從身材到人格的全面侮辱,可櫻的確為這該死的落淚體質平白生出幾分不安,我是不是真的……不!她到目前為止,心中更多的依舊是不服氣,不止一次對那些鹹豬手動用武力。她當然會丟掉工作,糟糕的是附近從事同樣行業的老闆互通有無,不會僱傭“愛鬧事”的她。
櫻不理解,怎麼會是自己愛鬧事呢?難道錯的不該是那些管不住嘴也管不住手的爛人嗎?
“這有什麼大不了的,你不會以為自己是嬌氣大小姐吧?”男人惱羞成怒。
“忍忍就過去了,不都這樣過來的嗎?”女人好言相勸。
她就這樣聽著這些強詞奪理的話,一路輾轉來到東京都。
是啊,你都說沒什麼大不了的,那為什麼忍的必須是女人而不是男人,為什麼他們非要說出來噁心人、動手摸那一把呢?
櫻從來沒想過自己居然有一天會這麼想家,她總埋怨姐妹們不懂,然而她們至少明白,她喜歡漂亮衣服不是因為“發春想男人了”,只是喜歡那件衣服而已。櫻穿著長袖長褲藏在公交站躲雨,一手抱緊裝有倉院之裡衣服的小包裹,一手用力拍臉:不行,不能回去,我一定要做出很了不起的事才有臉回家,總有辦法的。
與同伴的初遇是去桃園居酒屋打工的時候,櫻低頭確認自己的裹胸帶嚴嚴實實壓在胸前,工作服嚴謹地遮住了腿與手臂,才在老闆不爽的目光下擠出梨渦,彎腰弓腿壓低身高,端著盤子低眉順眼為包間的客人呈上新一批酒水。
三,她提醒自己。
防是防不住的,客人,那些讀過很多書,照理說會比從前那些光顧便利店的平民優雅得體的高貴客人,與他們在電視中風度翩翩的形象完全不同——櫻已經知道外面世界的大人物根本不需要高潔品行,也不需要保護弱者——老人一把抓住女侍者潔白的手腕隨意開始點評,一系列聽不懂的俳句砸下來,櫻含淚賠笑,淚水大顆大顆往下流,她試探著往回收了收,低聲下氣求饒說自己不想陪酒。
二。
老人哪裡會聽,嬉笑著把可以當自己孫輩的女孩拉到腿上伏好,輕輕摩挲她豐腴的背:“好啦好啦,好姑娘,給我推薦幾款酒水吧,嗯?我知道你們想要的就是這個。”
“對不起,我真的不想……”
一。
測力器一拳五百的女孩將手輕輕搭在桌腿上,她已經退讓三次了,足夠了,大不了丟掉這份工作就接受那位先生的邀請,去打黑拳。
“住手吧,不嫌惡心嗎?”女人慵懶的聲音在旁邊響起,桌子微微顫了一顫,似乎無人發現。
老頭沉下聲音警告道:“青木小姐。”
他的手還在動,桌腿發出隱秘的呻吟,櫻突然感到有水灑在自己的髮髻上。女孩被猛地丟開,咬唇任由淚流滿臉,小心翼翼縮回牆角,不肯發出任何聲響。
“你什麼意思!”
眾人趕緊衝上去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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