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十年合約?不,就五年(第1/2 頁)
他知道他將要寫出來的那些歌,作的曲的價值
再過幾年,p3取代磁帶,cd機的出現,音樂版權的歸屬是極大的蛋糕,甚至後來的音樂軟體,平臺的普及更是巨大的收益。
再有一條讓他不滿意,就是簽約時間。
一次簽約就是十年,那不就意味著他楊千夜得在星皇待夠十年才行?
十年後是什麼狀況他太清楚,香港歌壇影壇的逐漸沒落,內地娛樂的興起,港片都將迎來衰落。
“總監,我對合同有些想法,希望可以商榷更改。”
楊千夜拿著合同鄭重的說道。
“嗯,你說,我聽著。”
吳彩英慵懶的斜靠在旋轉靠背沙發上。
“第一條,收益我想改成我只拿一成。”
楊千夜伸出一根指頭,話剛說出口,s組合大驚,哪有自降身價的道理?
話剛說出口,吳彩英就恢復坐姿,身後法律顧問微眯著眼若有所思。
“說出你的要求,我覺得這才是你想要的。”
“我只要一成收益,但是我要保留我自己原創的版權,這其中包括音樂,劇本乃至衍生作品之類,合同簽約期為五年。”
“還要一筆一百萬簽約費。”
楊千夜肯定的說道。
“你瘋了。。。跟星皇籤長期合同很多明星求都求不來!”鍾欣欣小聲的勸解。
“孫律師,可有簽約費這一說?”
吳彩英扭頭問身後沉默不語的律師顧問。
“有倒是有,不過這種合同一般都是給一線明星以上的大腕續約,新人還沒聽過哪個公司有這做法。”
“你這要求是不是託大了?雖說我看好你,但是,是否自視過高了些?”
吳彩英顯然很不高興。
“這事我得請示吳總裁,我做不了主,不過你可以給我個理由說服我,也許我可以幫你爭取。”
楊千夜猶豫片刻:“因為我認為未來音樂的走向會趨於網路化,傳統的唱片將失去市場。”
吳彩英愣住了,這話很耳熟,好像聽爹地提起過。
“行,我幫你跑一趟,行不行看總裁,要是不同意,你要麼選擇左轉出門,要麼簽字。”
總裁辦公室,吳瑞雲也很詫異。
“簽約費?這新人這麼託大?”
吳瑞雲皺眉問道,幾乎就要直接拒絕。
“爹地,他要自己原創的版權,理由是他不看好唱片的發行,認為未來會是網路版權的天下。”
“嗯?這年輕人眼界倒是不錯,其實這事我給楊總建議過。星皇集團不能侷限在香港,包括我們星皇娛樂公司,也應該提前準備開拓內地市場,拓寬娛樂渠道。”
“哎,但是楊總現在重心關注在房地產,對娛樂行業支援力度不夠啊。”
吳瑞雲沉吟片刻:“就按這個年輕人說的辦,他既然看出未來音樂的走向,就籤五年,剛好也幫我們探探路。”
“簽約費如果他能拿出相應的抵押,就滿足他,我看看他要怎麼做。”
吳彩英扭著腰肢回到總監辦公室,結束掉s組合向楊千夜連珠帶炮的詢問。
“怎麼,你們組合也要改合同?”
吳彩英輕笑道。
“不不,我們不改。”
蔡雯妍連忙擺手,她雖說有些被楊千夜說的心動,但未來的事誰能說得準,穩妥些更好。
吳彩英聽完就不再搭理,微笑著拿過合同:“剛請示了吳總裁,他同意你的要求,一成收益,簽約五年,原創版權歸你。”
話剛說完,秘書就趕緊接過合同去調整更改。
楊千夜反而有些意外,按道理新人敢提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