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七零年代的冤大頭(4)(第2/2 頁)
,郭倉看見常寧眼睛一亮,不客氣的立馬走了進去,邊走邊道:“哥我剛剛聽說陳雁和洪家的那個小子定親了,哥你幹嘛不答應這門親事呢?
陳雁可是有臨時工工作在身啊!這下便宜了洪家了,一個月十幾塊。”
常寧看著面前毫不客氣的人,這個郭倉原身記憶裡印象倒是很深。
原身和郭倉很是要好,不過郭倉的處境可比原身要好許多。
郭家可是這個村的大姓,本家人很多,郭倉是郭家的小兒子,他媽和奶很是疼愛,導致郭倉上工時間比原身更短。
他們兩個是因為原身無意間幫了他的忙,然後這兩個人就慢慢混熟了。
不過在原本的時間線,兩個人從原主成婚後就疏遠了。
因為陳雁說郭倉總是想佔她便宜,原主因為當他是好朋友,也不好明說,也就直接不來往了。
但是常寧看記憶表示懷疑,總覺得是陳雁怕節外生枝,想控制原主的交友情況,最好原主和老黃牛一樣,只知道幹活就行。
郭倉總是去縣裡,要是發現了什麼那還得了。
陳雁怎麼可能放心。
常寧添了一副碗筷道:“我可要不起,再說人家工資也是人家的,主要洪家別後悔也就是了,話說近兒你跑那裡去了啊?怎麼不見你人。”
其實常寧也是遵循兩個人相處的習慣,從這裡就可以看出來,兩個人比較要好。
要知道現在就是走親戚都是不留飯的,就算留自己也會帶自己吃的食物,可見現在物質不怎麼好了。
常寧又想著剛剛郭倉說的洪家,這也就洪家的三兒子年齡合適,不過這三兒子從原主的記憶裡。
就是洪家的老黃牛,也是家裡最不受重視的,又想到原主的情況,瞬間知道了這陳雁打的什麼主意。
郭倉鬼鬼祟祟的看了周圍,小聲道:“哥我說了,到時候你可不能和別人說,不然我吃不了兜著走,我們家大姐不是嫁到城裡了嘛?
姐夫家有親戚是跑大車的,我就去一個偏遠村裡收貨給那個大哥,這幾天我就賺了這位數。”
說著比了個六的手勢。
常寧吃著粗糧和燉肉,心裡卻毫不意外,上一世郭倉也和原主說了,還想原主一起幹,不過原主那時候已經和陳家說了親事了。
就沒有時間,後面因為陳雁兩個人疏遠了,也就再也沒有提這件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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