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2/5 頁)
丟去了桌上,沈曉的急切不比彭城小。
“駁回。被告方請陳述證據。”即便被這鬼天氣折磨地險些脫水,主法官還是認真執行著流程。
“是。”走去投影儀前,柴焰把紙放在已經啟動了儀器上,“上次用於舉證的光碟雖然因為某種原因被清空,不過內容卻以另一種形式保留了下來。”
鏡頭慢慢對焦,畫面變得清晰,紙張乾淨的背面惹來彭城嘲諷的笑,“這就是你所說的能證明我抄襲的證據,開什麼玩笑?”
可他很快再笑不出來了,隨著畫面的最終穩定,紙上的字也終於被人們看清。極淺的列印字,一看便知是出自一臺馬上沒墨的老舊印表機。
至於內容,他當然認得是林夢寫過的那些。
“讓我們看看——‘叢林的風吹打著木屋的窗,Linda翻了個身,揮手驅趕那擾人的蒼蠅’,彭先生,沒記錯,這是你去年上市的小說《愛如故》裡的句子,一字不差。還有這句——‘他站在淺灘,海水沖刷他的腳踝,他看著遠處玩水的女人,覺得生活愜意安然’,這句也是《愛如故》裡的句子。這份稿件是從我當事人家裡找到的,類似的紙張還有很多,彭先生,你有什麼解釋?”
“這有什麼好解釋的,稿子是我們沒離婚時寫的,離婚後,這些列印的稿子被我留在那裡了。”
“彭先生,你習慣用什麼印表機?”
“反對,反對被告提問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法官大人,我保證這個問題與本案有關。”獲許後,無視掉彭城眼神裡的錯亂,柴焰繼續發問:“原告,請回答我的問題,你習慣用什麼印表機?”
“佳能?三星?我用的牌子多,記不清了。”
“用過油墨印表機嗎?”
彭城望了望白色投影布,上面的字跡雖然淺,卻乾淨,於是他放心的搖搖頭,“沒有。”
“確定?”
“確定。”
“法官大人,我問完了。”回到被告席前,柴焰接過助手遞來的另一沓紙,抽出疊在最上面那張,復又回去,放在了投影儀上,“請法官大人見諒,為了驗證我的某些推論,我剛剛出示了一件偽造的物證,現在你們看到的才是真的。這張紙原本的正面是我當事人列印的稿件,是由一臺老式油墨印表機列印的。我當事人同原告婚後,原告嫌油墨印表機不好用,丟了機器,可那些被打廢的紙卻沒丟。彭先生不是說我們沒有證據嗎?現在有了。”
“不是……我剛才……”彭城語無倫次,他抓著桌沿,後悔剛剛說話為什麼不留些餘地。
他沒想到,以為已成定局的事會成了他的定局。
半小時後,林夢跟在柴焰身後步出法庭,日光從長窗照進來,在身後拖拽出搖擺的影子,她有些恍惚,“柴焰,我們真的贏了嗎?”
“你沒聽見法官判決嗎?駁回原告訴訟。你沒抄襲,我們贏了。”風吹來,難得的清涼,林夢卻失聲痛哭著。柴焰低頭看著手中的公文包,並沒回頭。她不知怎樣解勸,她理解林夢的矛盾與煎熬。
那份證據是林夢在開庭的前一天才拿來給她的,林夢知道,這份證據一旦拿出來,林爸爸當年做過的那些事就再也隱瞞不了了,林夢覺得對不起爸爸,但沒辦法。除了破釜沉舟,林夢別無他法。
林夢的情緒沒整理乾淨,另一個怒火中燒的人已經忍不住跑來和她拼命了。
“賤人,你知道我努力到現在這天多不容易,你是不是想毀了這一切!”皮鞋重重踏在理石地面上,彭城舉著拳頭走近林夢。
“彭先生,你是要打林女士嗎?”早端好相機躲在別處的記者伺機而出衝上來,快門啪啪地連響,頻閃的閃光燈裡,彭城想著明天的娛樂頭條——“起訴失敗反陷抄襲風波,暢銷書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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