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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愣住了,看著他滑回原來的位置、卻也不看我,眼觀口、口觀心地入定了。
“方致遠!”我有些鬱悶地叫了他一聲。怎麼這麼開不起玩笑啊?再說我也沒開他玩笑啊,是他自己莫名其妙就想到壞處去了嘛!看來天亮之後還真的會影響人的判斷能力誒!
“快吃吧,要冷了!”他朝我揚了一下下巴,然後又不說話了。
我鬱悶地三下五除二吃光了面前少得可憐、只填了胃裡的一個角的食物,然後扔下餐具和他就走了。
他默默地跟在我身後進了房間,又默默地看著我換衣服。
全副武裝之後,我拖著自己的大包就準備走。
他攔住我。
“滾!”我瞪他。
“不滾!”他的臉色有點發白,表情很傷心。
我惱火地又瞪了他一會兒,飛快地轉身從他身邊一閃而過,悻悻扔下一句:“姑奶奶就不信跑不過你這個癱子!”說完這句我很內疚,但是又覺得挺痛快。眼角的餘光告訴我他被我的話狠狠地傷到了。其實這樣也好,我和他本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即便我們有著志趣相投的一面,但是誰知道那能持續多久呢?最主要的是,我是個三分鐘熱度的人,萬一日後他對我真到了用情至深的時候,我突然不耐煩他了、不要他了,他還活得下去嗎?
自尊心被摧殘殆盡的時候,是個人都會情不自禁地想去自盡、尋短見的吧!我就曾這麼盤算過的,當然只是盤算盤算而已、而且三分鐘以後就徹底放棄了。我怕死、怕疼、怕活受罪。小潘是最好的例子!
我是個健全人,沒法切實體會殘疾人的心情、也沒那麼多功夫去體會。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傷心事,並不因為誰比我少了兩條腿就該讓我多同情誰一點。同情是無用的東西,往往還會好心辦壞事,我早就不濫施同情了!很多時候,當機立斷的絕情反而能讓人振奮起來、憋著口氣好好活下去,山高水遠、來日方長之後,回頭想想當初恨得咬牙切齒的那些人、那些事兒,你可能只會覺得風輕雲淡、一笑了之了。所以,還是絕情一點好!
我走了!很絕情地走了。
方致遠沒再追我,也沒叫我。像是一片被我撣落在身後的梧桐葉兒一樣,悄無聲息。
我希望他還是愛我、喜歡我的。
我更希望他能像我當初把小潘放在心底深處的小百寶箱裡那樣,只是很偶爾地翻出來看一看、親一親,然後又小心翼翼地鎖起來,直到有一天我再也想不起來去看。
我最希望他能忘了我。這樣最好!他那麼純潔,就和他蒼白得幾乎透明的腿一樣的純潔。可能是因為他對我的赤子之心讓我覺得他純潔吧,不管怎樣,我覺得他比我要純潔得多得多。他值得更好、更懂得珍惜他的人,不會動不動癱子、廢物地羞辱他,也不會騎在他身上的時候想著滿大街能跑能跳的男人們,更不會明知道他寸步難行、還故意要他抱她、拿他的殘疾寒磣他。
祝你好運,我的方致遠。
2…1
我估計我是著魔了!著了那個叫方致遠的小混蛋施在我身上的魔!
頭十幾天裡,我滿腦子他的臉和身子,還總擔心他會找到我的單位來、弄不好還會死氣白列地纏著我。不是他說的嗎?從見到我的第一眼開始就喜歡我了,我會有這種憂思也不足為奇嘛!
但是他沒有。
然後我就開始生氣、開始懷疑他對我的所謂的喜歡和愛、也開始懷疑自己那晚是不是神智清醒、到最後開始懷疑我記憶中的種種細節是不是真的發生過!
他還是沒來找我。
再然後,我開始反思。我試圖弄清自己到底是怕他來找我呢、還是盼他來找我。反思的過程中,我越來越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愚蠢、最沒有原則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