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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好……”她咬著唇,避免又忍不住笑出聲。
“男人見到美女沒有不心動的,不過,我不只喜歡你,也很珍惜你,就如你希望的,我們只做朋友,要談戀愛,我找別人去。萬一我有什麼越界的行為,你可以罵我,但是不要偷偷給我搞失蹤,知不知道?”
“嗯……”她點頭,說不上來安心還是失落,但是,至少他還在,沒有因為做不成情人,連朋友的關係也因此決裂。
他的珍惜,令她動容。
“好啦!”他彈離樹幹。“人群比較散了,我們慢慢往回走,我的車在停車場,送你回去。”
他朝她伸出大掌,她微微一笑,將手交給他。
如果,做朋友真能比情人更長久,她希望握著她的這隻手,永遠都不要放開。
做苗子齊的朋友確實比做他的情人要幸福太多,至少,對席寶琳而言。
他的幽默風趣逗得她笑聲連連,他的毒舌無賴激出她性格中潛藏許久,巾幗不讓鬚眉的霸氣,他的體貼入微讓她放下防備,做個享受備受呵護的小女人,就算偶有出現不規矩的邪惡念頭,也總是點到為止,不讓她為難。
他可以在她睡到正香甜的時候打電話鬧她,她也可以任性地要求他擠出時間陪她上街買東西;他可以衝到“餘暇”拉她去暫充女朋友,好收拾自己亂招桃花的後果;她也可以勾著他的手臂,拒絕無聊男子的示愛。
因為,他們是朋友。
朋友可以為對方兩肋插刀、赴湯蹈火,朋友不必為被回絕沒空而掛懷,朋友可以漫天胡謅、互相吐槽,這樣的關係,溫暖且安心,就算旁人看來十分曖昧不清,但是,男女之間的友情,本來就存在這種很難界定的喜歡──這是苗子齊說的。
席寶琳身邊的人都明顯察覺到她的轉變,臉色紅潤,神清氣爽,笑容滿面,自她父親過世後,一直蒙在她身上那層揮不去的憂傷已經淡去了。
每次踏入“餘暇”之前,她都會不自覺地揚起笑容。
想起第一次,聽見他坐在鄰桌一副不可一世,想跟他約會還得先掛號的跩樣,氣得她忍不住走過去喚醒那個笨女人,看清楚眼前男人根本不想負責任。
沒想到現在,她卻莫名其妙地被他那些似是而非的人生哲學給說服了,甚至還佩服起他的我行我素,要就來,不要就走,別跟我討價還價的鳥個性。
人是不是就是這麼偏心?討厭的,連人家喝個水都要嫌姿勢太醜,一旦喜歡了,就怎麼看怎麼順眼,所有的原則、堅持都變得可以商量了。
午後,席寶琳依舊經常來到“餘暇”,看看書,隨手塗鴉,苗子齊也還是會來,不過他來的招式可就多了,多到她覺得他不去演戲,算浪費人才了。
才剛想起他,席寶琳眼角便瞥見一個高大的身影從門外進來。
那個身影自她座位身邊走過,她正奇怪應該是苗子齊沒錯,怎麼連聲招呼都不打,才抬起頭,那個身影又倒退幾步。
“欸……這位小姐……”苗子齊撫撫剛毅的下巴。“我們是不是在哪裡見過?覺得很面熟。”
她忍住笑,面無表情地回說:“抱歉,你認錯人了。”
“應該不會錯……”他說著說著就坐了下來。“你是不是有演天下第一味?就是那個女主角啊……叫什麼來著……”
“噗……”她及時摀住口裡的水,吞下去後,瞪他一眼。“什麼天下第一味,沒看過。”
“還是……你是我高中老師?”
“這位歐里桑,如果真的是,那你未免也留級留太多年了?”
“因為老師太美,捨不得畢業。你不知道教室裡的那些桌椅,都是靠我留級的學費買的。”
“呵呵……”她笑到捧腹,邊擦眼角閃出的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