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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過,誰反悔誰是小狗。”麥影西瞪了他一眼,不客氣地罵了他一句。“你再說一句這樣的混賬話,我跟你沒完。”
總是想著退縮,總是想著將她送走,如果雷皓天再這樣一直不堅定下去,她會喪失堅持到底的勇氣的。
再強悍的人,也是需要鼓勵的,鼓勵是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
雷皓天哂然,沒有說話。
麥影西也沒有與他多說什麼,真正放下話筒,再環視四周,她又有點天涯海角的感覺,這個地方,連麥影西也不知道在哪裡。她只知道自己跟著他上了一條快艇,迷迷糊糊地行駛了半天,上了岸,又坐了好幾個小時的長途,終於來到了這個小鎮上。這個小鎮除了典型東南亞本地人之外,也有不少華人,而那些華人,多是廣東或者福建那邊的移民,操著一口類似粵語的土音,雷皓天說,那是客家話。
他不僅知道那是客家話,而且,還能說得很熟練。
麥影西總是覺得很驚奇,“你總不會是一生下來便去學習語言吧,這世上還有什麼語言是你不懂的?”
顧延卿雖然也是一個語言天才,但他的語言才能,便如他的吐字發音一樣,字正腔圓,屬於非常正統的教育。
可是,雷皓天卻不一樣,他懂得很多俚語,很多方言,各地各式的口音,用一句俗語來形容,那邊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這樣的能力,更讓麥影西歎服。
明明已經與他那麼親近了,可是麥影西常常有一種感覺,其實身邊的這個人,自己從未真正瞭解過,他便如一座寶庫,深藏地底,無論怎麼挖掘,都見不到底。
“學習語言很簡單,只要你知道方法,無論是一種,還是一百種,都會很清楚。”雷皓天說得極其輕巧,“它無非是一種溝通的手段罷了。”
為了學習區區三國語言,便將自己弄得很刻骨很狼狽的麥影西,擦著汗,表示普通人與天才毫無可比性。
可無論如何,他們已經決定在這個小鎮裡定居了,他們至少要消失一個多月,才能將最初的混亂矇混過去,雷皓天的手下已經四處散了,他們不是重要人物,跟在他身邊反而不安全,而且,為了更保險一些,這個地址,雷皓天也沒有讓任何人知道,中途轉了那麼多次船或者車,便是想掩蓋自己的行蹤。
最後真正抵達這個小鎮的人,只有三個。
她,雷皓天,以及,莎蘭。
她沒有辦法丟下莎蘭不管。
雷皓天也由著她,更何況,一個月深居簡出的生活,他也怕麥影西會覺得煩悶,有一個女伴會好很多,很多事情,只有女人與女人,才能分享。
他租了一個帶天井的小院子,一共兩棟小樓,雷皓天住前面那棟,麥影西和莎蘭住後面哪一棟。天井裡還種著各式的藤蔓植物,用竹竿搭成一個小小的走廊,走在下面時,陽光篩碎在臉上,平靜安詳。
其實,是一個不錯的所在。
這裡的物價不高,他們身上的綽綽有餘了,可是平白無故地搬了來,總得給鄰居一個說法。麥影西與雷皓天還是自稱夫婦,莎蘭算是雷皓天的妹妹。一般有錢人不會來這種偏僻的角落,雖然這裡的環境甚美,但還沒有開發出來。麥影西正躊躇著怎麼解釋呢,雷皓天已經自行安排了一個絕好的機會。
藝術家。
他與他妻子,都是學美術的,所以想找一個地方,寫生,創作,一次偶爾經過這裡時,愛上了這裡的寧靜,所以搬來了。
麥影西學建築出身,畫畫自然不在話下,不過,她可從來不知道雷皓天也會畫畫。
後來發現,她又看走眼了。
雷皓天向別人說這個理由時,隔壁一個小丫頭硬是纏著雷皓天為她畫一幅素描,麥影西正要親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