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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工作,問題是,他們這樣莽莽撞撞地出來,既沒證件,也不能隨便暴露行蹤,只怕只能找一些低等的體力活了——而即便是體力活,只怕也是需要人員擔保的。
麥影西蹙眉想了想,然後,非常豪氣地拍了拍雷皓天的肩膀道:“放心,我養你。”讓雷皓天失笑,笑容卻說不出的溺愛
麥影西瞪了他一眼,“沒聽過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吧,你既然跟我跑了出來,難道還想繼續你從前窮奢極侈的生活嗎?那簡直是造孽啊。”
一塊手錶就十幾萬,可不就是造孽!
“……哦。”雷皓天眨眨眼,很是無辜地應了聲,“那麼,麥影西小姐,我們今晚住哪裡?難不成露宿?當然……這輛車也可以將就一下,我不介意重溫以前在車裡發生的事情。”
麥影西愣了愣,很快意識到他說的是什麼事情了,她臉色一紅,然後,很豪氣地宣佈道:“看我的,等會你別太崇拜我啊。對了,你這輛車太招眼了,你這個人也太招眼了,等會離我遠一點。”
一輛好幾百萬的車,一個氣質脫俗,帶著十幾塊手錶的男人,這樣的雷皓天如果站在她身邊,她可就一分錢都賺不了了。
“我已經很崇拜你了。”雷皓天微笑,淡淡地回答她。
他們就這樣喜笑炎炎,只是扯著一些有的沒的閒話,對於琳琅,對於那場婚禮,對於雷代,對於雷皓天的病情,他們都沒有提哪怕一個字。
好像兩個人都選擇了同時將這些事情遺忘,現在,他們只是兩個陷入愛河的男女,眼中除了彼此,除了彼此之外,什麼都不重要。
麥影西所說的生意,果然是無本生意,可是,如果路人知道她手中拿著的小提琴,那架價值連城的‘維納斯’,只怕,一定會磕掉大牙。
恩,這就是麥影西賺取的渠道:街頭賣藝。
她的小提琴已經遠不如從前那麼精湛了,只能拉一些舒緩的慢曲,可基本功到底在這裡,偏偏路人還是綽綽有餘的。麥影西不得不慶幸,雷皓天一直把這架小提琴放在後車座上,正好給她提供了便利。
她選的地方是地鐵口,清秀單薄的少女站在秋風裡。拉一曲長亭外,伊呀呀呀的秋愁,便隨著她的動作,慢慢地潛了出來,感人肺腑,放在麥影西前面的琴盒,慢慢地多了一些一元一元的硬幣,有幾個人在旁邊聽了很久,大概因為麥影西是附近哪個音樂學院的窮學生,又多給了十塊,她趁著高峰期,在那裡拉了三小時琴,然後,將琴盒一收,得意洋洋地走到了停在遠處的轎車那邊。
雷皓天果然很聽話,一直坐在車裡看著她,他的目光一刻都沒有從她的身上移開過。在麥影西就要收攤的時候,他本來想下車,裝作不認識她,假意從她身邊路過,然後,也將自己從車裡尋出來的零錢扔進她的琴盒裡,可是,就在他要下車時,一陣劇烈的咳嗽阻止了他的行為,他伸手在車架上翻了許久,終於翻到了小白預先留在他車裡的藥書,這是備用的止疼藥,只有五粒。雷皓天很快倒出了一粒,乾嚥了下去,身體仰躺在座椅上,唯恐因為剛才咳嗽引起的痙攣,會重新觸發流鼻血的症狀。血毒症的症狀,主要就在於失血,造血功能衰退,微血管極易破裂,任何一個過激的動作,甚至於咳嗽,都能引起他的鼻血,如果再受外傷,血根本就止不住——
便如他母親過世時一樣,明明只是手腕上那小小的傷口,卻流了那麼多血,好像將身體的血全部流乾了似的。
麥影西拉開車門的時候,雷皓天剛剛坐直身體,他朝她微笑,“滿載而歸?”一面說,一面若無其事地將藥瓶放回盒子。麥影西瞥了他一眼,卻似根本沒往心裡去,她挑挑眉,得意地看著他,“那是,像我們這樣的草根,當然有草根的本事。”
麥影西從小到大一直被經濟所逼,自然不可能有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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