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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故鄉的傳說
其實,我想,絕大多數的人,都是聽著故事長大的,並且都會變成講述故事的。作家與一般的故事講述者的區別是把故事寫成文。往往越是貧窮落後的地方故事越。這些故事一類是妖魔鬼。一類是奇人奇。對於作家來說,這是一筆巨大的財富,是故鄉最豐厚的饋。故鄉的傳說和故事,應該屬於文化的範疇,這種非典籍文化,正是民族的獨特氣質和秉賦的搖籃,也是作家個性形成的重要因。馬爾克斯如果不是從外祖母嘴裡聽了那麼多的傳說,絕對寫不出他的驚世之作《百年孤獨。《百年孤獨》之所以被卡洛斯&iddot;富恩特斯譽為 拉丁美洲的聖經 ,其主要原因是 傳說是架通歷史與文學的橋樑。
我的故鄉離蒲松齡的故鄉三百里,我們那兒妖魔鬼怪的故事也特別發。許多故事與《聊齋》中的故事大同小。我不知道是人們先看了《聊齋》後講故事,還是先有了這些故事而後有《聊齋。我寧願先有了鬼怪妖狐而後有《聊齋。我想當年蒲留仙在他的家門口大樹下擺著茶水請過往行人講故事時,我的某一位老鄉親曾飲過他的茶水,並為他提供了故事素。
我的小說中直寫鬼怪的不多,《糙鞋窨子》裡寫了一些,《生蹼的祖先》中寫了一。但我必須承認少時聽過的鬼怪故事對我產生的深刻影響,它培養了我對大自然的敬畏,它影響了我感受世界的方。童年的我是被恐怖感緊緊攫住。我獨自一人站在一片高粱地邊上時,聽到風把高粱葉子吹得颯颯作響,往往周身發冷,頭皮發奓,那些揮舞著葉片的高粱,宛若一群張牙舞爪的生靈,對著我撲過來,於是我便怪叫著逃跑。一條河流,一棵老樹,一座墳墓,都能使我感到恐懼,至於究竟怕什麼,我自己也解釋不清。但我懼怕的只是故鄉的自然景物,別的地方的自然景觀無論多麼雄偉壯大,也引不起我的敬。
奇人奇事是故鄉傳統的重要內。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寫過:歷史在某種意義上就是一堆傳奇故事,越是久遠的歷史,距離真相越遠,距離文學愈。所以司馬遷的《史記》根本不能當做歷史來。歷史上的人物、事件在民間口頭流傳的過程,實際上就是一個傳奇化的過。每一個傳說者,為了感染他的聽眾,都在不自覺地添油加醋,再到後來,麻雀變成了鳳凰,野兔變成了麒。歷史是人寫的,英雄是人造。人對現實不滿時便懷念過去;人對自己不滿時便崇拜祖。我的小說《紅高粱家族》大概也就是這類東。事實上,我們的祖先跟我們差不多,那些昔日的榮耀和輝煌大多是我們的理。然而這把往昔理想化、把古人傳奇化的傳說,恰是小說家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創作源。它是關於故鄉的、也是關於祖先的,於是便與作家產生了水辱交融的關係,於是作家在利用故鄉傳說的同時,也被故鄉傳說利用。故鄉傳說是作家創作的素材,作家則是故鄉傳說的造。
十、超越故鄉
還是那個託馬斯&iddot;沃爾夫說過: 我已經發現,認識自己故鄉的辦法是離開它;尋找到故鄉的辦法,是到自己心中去找它、到自己的頭腦中、自己的記憶中、自己的精神中以及到一個異鄉去找。 (託馬斯&iddot;沃爾夫講演錄《一部小說的故事》)他的話引起我強烈的共鳴‐‐當我置身於故鄉時,眼前的一切都是爛熟的風景,絲毫沒能顯示出它們內在的價值,它們的與眾不同,但當我遠離故鄉後,當我拿起文學創作之筆後,我便感受到一種無家可歸的痛苦,一種無法抑制的對精神故鄉的渴求便產生。你總得把自己的靈魂安置在一個地方,所以故鄉便成為一種寄託,便成為一個置身都市的鄉土作家的最後的避難。肖洛霍夫和福克納更徹底‐‐他們乾脆搬回到故鄉去居住了‐‐也許在不久的將來,我也會回到高密東北鄉去,遺憾的是那裡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