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毛姆讀書隨筆》(第1/1 頁)
《毛姆讀書隨筆》
本來先借了本名鎮羊皮卷,這本書對我的吸引力似乎更大,本書只有259頁,讀起來輕鬆,介紹的都是我感興趣的內容,在512-14,看完這本毛姆寫,劉文榮譯的一本漫談的有趣的書,在上午上課時,還為此感到喜悅與幸福,認為此書也是不讀就會後悔的書,起初,並不知道毛姆在我的記憶中,英國有個叫蘭姆,一直把他們當作一個人,前後對比,應該不是一個人,但有關,讀書是在樂趣的觀點買書的趣味,是蘭姆告訴我的,現在認為他們不是一個人(不過也許他們是一個人,犯了不知的錯,但那是將來應面對的問題。)
一直在想,大腦中留下什麼,想的幾乎發瘋,但是大腦卻一片空白,但是重拾目錄,卻讓我記起一些故事,一些內容,害怕自己忘記,不斷的希望自己能夠理解作者的思想,那樣也許大腦的記憶會深一點,但是,我幾乎又跟著作者漫步,無暇去記憶,走著走著,到了盡頭,卻不覺已停止,更加懷疑,自己看過了嗎?記得嗎?總回頭去看一眼,看第一段,看過了,也許是作者文筆幽默,有趣,流利,便有了這種效果。
其實譯者在前言中,該說的是否都說過,但是那些並不等於我已全部懂得,或是我想說的話,明白,譯者的思想深度,廣度比我強大太多,也明白這本書拾我有了提高與進步,知道自己從一本書中有所收穫,自己在進步,那便是對自身最重要的事,對此每個人都應該明白,這一切無非是來自對書的專心的熱愛,與其中的樂趣,支援著讀者在不停的攀登,也更加了解自我。
人生或我們每個人都像是在一個未知的大地上,透過閱讀可以減少我們的不確定性,把原本不可能,不愛的一些問題得以解決,減少無知的困惑,從而了我們自身,使我們過的更好,這一切都來自對生活美好的追求,以前愛看小說,想了解更多的別國或前人的優秀作品,重而來寫自己的小說,這也是每個人必然要作的事情,因為很多人最初都是去模仿前人的內容與文風,因為自己不可能生出就會天然造文創寫,不知道,這一切又是為什麼要作,我也不太明白,自己想作小說家,是覺得,有小說家青史留名,給後人評斷,羨慕過,但是看過此書後,不太想當小說家,因為最初的夢想,是否我只是看到表面,本質上小說家並不是輕鬆自在,寫點文字,幸福開心過日子的職業,或許只是出於女人的惰性與虛榮,原來講透了,不過是一個女孩單純的幻想而已,但是對於書,出於心底的那種愛是騙不了自己,因為書的確帶給我很多的樂趣,我從幸運自己可以遇見它們,並且很感謝創造這書的作者們,無論他們品行,生前一切的生活怎樣。
此書分為三塊,共32篇,為關於讀書,哲學與人生,作者與作品,:()一葉知秋的讀書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