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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按照你這種說法,那你呢?你就能找她五年?”
裴斯承淡淡一笑:“五年前,我就已經被判了無期了。”
華箏沒有聽明白裴斯承的話,以為這也是時間上的問題,三年比不上五年,就問:“那如果我再等你兩年呢?”
裴斯承搖頭:“沒有可能,華箏,你是個聰明的姑娘,別再自欺欺人了,我以前就不止一次的告訴過你,愛情,不是你想,我就願意給的。”
這是這三年前,裴斯承對華箏說過的話說的最多的一次,他想要借這一次的機會,將華箏心裡的那一點的萌芽,徹底掐斷。是因為,華箏是宋予喬的好朋友,他不想要宋予喬夾在其中難堪。
華箏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指甲掐進手心裡,站的筆挺,不讓自己淚水的最後屏障決堤,但是聲音卻已經帶了哭腔:“我知道了,你走吧。”
裴斯承轉身,沒有半分猶豫地抬步離開。
現在只要表現出多一分的留戀,華箏解脫出來的傷害就會多一分。
等裴斯承轉過前面的樹影,再也看不見的時候,華箏眼中的淚水才開始滂沱。
她崩潰的大哭,甚至蹲下來,抱住自己的雙腿,將臉埋在腿間。
或許,三年真的是一個坎兒,之前裴斯承也毫不留情地拒絕過她,她都忍了下來,甚至能豪言放出去,說:“我華箏追不到你裴斯承誓不為人!”然後,風風火火的跟父親母親吵了一架,說要去國外留學,但是當時父親給她聯絡的是歐洲的一所名校,她不,非要去加拿大,非要去溫哥華,又臨時改了簽證。當時母親送她去機場,還問她,你覺得這樣值得不值得。
三年前的華箏,看著頭頂呼嘯而過的飛機,握緊了拳頭,說:“我覺得值得。”
在溫哥華的那三年裡,華箏從語言不通,到能夠流利的說英語,學會自己洗衣服,自己做飯,將自己渾身的那種所謂的千金小姐的脾性全部剔除,一年適應之後,她甚至都有點不太認識自己了。
那個時候,華箏將靠近裴斯承身邊的女人,狠狠地奚落一番,然後自詡為裴斯承的女友,雖然裴斯承每每聽到這個稱呼,都會皺眉糾正,她自己依舊叫的不亦樂乎。
三年之後的現在,回到家裡,父母因為她的事情吵架,就連一直很疼她的表哥都出面勸她。
她不信,憑什麼,她不甘心!三年難道就沒有一丁點回報嗎?她不信!
但是到現在,還能夠理直氣壯地說“我不信”了麼。
華箏承認,不得不承認,裴斯承說的對,愛情,不是你想,我就願意給的。
從始至終,裴斯承都沒有給過她一丁點幻想,如果說到拒絕,他絕對是不止一次拒絕華箏,不拖泥帶水的完全拒絕,他沒有想要耽誤她,她知道。
但是到現在,還是耽誤了三年。
華箏忽然想起了宋予喬,她的婚姻,也是三年為期,終於對葉澤南失去了所有耐心,曾經有過的眷戀,也都如同在天空的雲煙一樣,被風吹散了。
身後,一個人逐漸走近,腳步很輕,踩在草地上,根本沒有任何聲響。
“箏箏。”
華箏忽然一下子站起身來,轉身抱住了唐母,把臉埋在母親的肩膀上:“媽……”
唐母撫著女兒的後背:“哭出來就好了。”
這條路當初是華箏自己選的,愛錯了人,就註定要多走彎路。
………………
走過前面灌木叢遮掩的路,裴斯承看見車前,一大一小兩個身影,正在玩兒猜拳。
裴斯承停下了腳步,站在樹影下,點了一支菸,煙氣燻撩,他只是在最初的時候抽了一口,然後任由指間的香菸灰燼飄灑下來,目光注視著車前正在等待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