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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的腳踏車停穩,手提包還放在車上沒取下來,就轉過身和地攤上的小販討價還價。“哥老會”那個傢伙趁她沒注意,騎上車子就跑。那婦女發現有人搶自己的腳踏車,馬上邊喊邊追,而旁邊就有一個人竄出來將她擋住,口裡說,發生了什麼事,發生了什麼事?那個婦女見有人阻擋自己,也沒想到他是幹什麼的,一邊推開他,一邊指著前方說,有人搶腳踏車,有人搶腳踏車,快去抓他!你幹什麼?快放開我!這時,就有人圍了上來,指指點點地看熱鬧。這個傢伙還是緊抓住婦女的衣服不放,見那個偷腳踏車的同夥已經轉彎不見了,這邊又有人看熱鬧,倒來了勁,乾脆耍起了潑,說道:
政界乾坤 第二十七章(4)
你不要誣賴好人。誰偷你的腳踏車?我根本沒見你騎腳踏車來,你敢說我偷你的腳踏車?到派出所去,老子要告你誣賴罪。
這時,這個婦女才醒悟過來,原來這傢伙和剛才搶腳踏車的人是一夥的。她眼見追不上那個搶劫的人了,便回手也揪住這個阻擋自己的人,和他撕扯起來。
就在這時,唐印來來了,看見這裡圍了一群人,便走了過來。見警察來了,圍觀的人中就有人悄悄(不敢大聲)地說,這個男的是剛才那個搶腳踏車的人的同夥。那意思是告訴唐印來事實真相。唐印來撥開人群進去,不由分說,一把抓住那個人的胳膊,順手一扭就扭到背後。那個傢伙本以為即使到派出所,警察也不可能把他怎麼樣的,最多詢問兩句,挨幾下拳頭;沒想到唐印來掏出手銬一下將他銬在街旁,又讓人用毛筆寫了一張紙條貼在他的頭頂上方:偷車賊!然後揚長而去,再不理睬。那傢伙一銬就是三天,三天三夜,唐印來再沒來一次。那傢伙餓得兩眼昏花,只得用腳將小販扔在地上的爛菜葉撥過來,用另一隻手撿起來吃。到了第四天早上,被搶走的那名婦女的腳踏車和挎包被悄悄放回了原地,唐印來這才將那個傢伙的手銬解了。後來有人問唐印來:你那樣把他銬在那裡三天三夜,而且讓他受盡侮辱,就不怕他一下想不開走絕路嗎?唐印來眼一瞪:這種色厲內茬(他把荏字讀成了茬)的人,他有那個膽子走絕路嗎?
有小偷之類的被抓住,又夠不上勞教或送司法機關審判的,唐印來可不對他們進行什麼教育,而是讓聯防隊員將他用麻袋上上下下綁起來,然後在他身上練拳擊。如果嘴巴還不肯服軟,便讓隊員們加上一頓亂棍。以前有警察因為違規執法被告到上面挨處分的,所以後來警察們便不大敢太違反規矩,可唐印來比他們嚴重得多卻從沒發生什麼問題。有人說,這是因為他在市政法委當官的姐夫在護著他;也有人說就是他運氣好,沒有哪個瘌痢頭敢得罪他。
但也並非是這麼回事。有幾個晚上,唐印來家裡連續被人越過圍牆朝裡面扔石頭和瓦片,唐印來猜到是誰幹的。這天,他了解到“哥老會”幾個人正在一個小酒店裡聚會,他帶著手槍隻身一人去了。進到裡面,“哥老會”哥兒幾個正在喝酒呢。他抓過桌子上的半瓶酒,仰脖子“咕嘟咕嘟”一口氣喝乾了,把空酒瓶往牆上一扔,瓶子在牆上“咣”地一聲炸得粉碎,然後,他掏出手槍,“啪”地拍在桌子上,說道:
我這槍裡有五顆子彈,正好你們一人一顆。我知道你們平時身上都帶著刀。這樣吧,你們先一人捅老子一刀,然後再一人挨老子一槍!
那幾個人被他震懾住了,面面相覷,不知如何是好,都僵在那兒。
想在老子頭上拉屎,老子下回把你們的屁股眼都縫起來!
“哥老會”為首的叫“疤子”的傢伙戰戰兢兢走上前來,跟他作揖道,唐警官不要誤會,我們不敢和你作對——以後再也不敢了。
另幾個人也顫著聲音說,不敢了,不敢了,以後絕對不敢了。
唐印來這才把槍收起來:什麼“哥老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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