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2/3 頁)
胃?
他捨不得蓉蓉幫他做家事吧!博承說過,蓉蓉是養尊處優的千金小姐,總是跟在他身後等他為她支起天空,她和她不同,她是野草,蓉蓉是家花,野單家花的待遇不同,他待她和蓉蓉也不同。
小弟問她:“姐,愛他為什麼不讓他知道?”她回答:“因為他心裡沒有我。”
小弟問她:“你怎麼確定他不愛你?”她說:“愛情是種主觀認定,而他認定的女性名字叫作周蓉蓉。”
是的,她有自知之明,從出生那刻,他們的母親想替他們結下指腹情時,他就極力反對,如果他能愛她,早愛上了,不會等到一紙合約結束,他突然發覺自己對她有愛。認命認分,是身為野草最該做的事情。
更冷了,縮縮手,她抬起凍僵的腿走回自己的小公寓,雪飄得更急,眉間、髮尾淨是白雪。
突然,她站定,那是……幻覺?她沒帶火柴,當不成賣火柴的小女生,可是她竟看見自己的夢,就在眼前。
搖頭,她伸手撥開睫毛上面的霜雪,想睜大眼睛看清楚。她的夢境更清晰了,她看見他朝自己走來、看見他大大的笑容,和長長的手臂。
“我昨天晚上睡得不錯。”她說。
“這樣很好。”點點頭,一個少笑的男人在她夢境中頻頻微笑。
“中午我在辦公室還偷偷打瞌睡。”自從懷孕,她的嗜睡情況沒有好過。
“然後呢?”他問,向前走兩步,她幾乎可以感受到他的體溫。
“然後現在六點半,我不認為自己又睡著了。”低頭看看腕錶,她想,等她抬頭,他會消失不見,可是,並沒有,她抬頭,他還在。
“然後?”
“我既然沒睡著,就不應該看見你。”
“你常常看見我,在夢中?”博承問,笑容更加擴大,他徹底破壞自己的形象。
“不行嗎?這樣犯法?”
“應該吧!侵犯肖像權。”手迎向前,他抱住她,真真實實的懷抱,不是夢境、不是幻覺,他在她身邊,不是肖像不侵權。
“你的解釋不對,我是律師,這種事你應該請教我。”在他懷裡,她的感覺實實虛虛,不敢相信,又不能不信,說不清想法,唯一念頭是——想待在他身邊,永遠。
“好吧,請教顏大律師,如果離婚證書沒有送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沒有見證人,只有簡單兩個夫妻口頭說說,那麼這個婚姻還有沒有法律效力?”他在她頭頂上方說話,擁住她,多月的思念成疾,她是最好的藥劑,藥到病除,健康恢復。
“當然有,口頭說說是沒有任何效力的。”育箴說些不著邊際的話,不經大腦,純粹反射,她忙著感受他的心跳、他的溫暖,彷佛這個懷抱,她睽違了幾十載。
“如果婚禮連證書都沒有,也沒辦理登記,那麼婚禮算不算數?”
“只要有公開儀式、兩個以上的證人,婚姻就算合法。”還是職業性回答,思考暫時停擺。
“那麼很糟糕,我犯了重婚罪,請問你願不願意出面,替我辯護?”親吻她的額頭,這時,他才發覺,愛她,好重要,難怪小弟要批評他是笨蛋,花了十幾年、繞過地球大半圈,他才找出這個重點,他的一千塊,花得好划算。
她總算聽懂一小部分,抬眼,她焦慮問他:“你犯法了?誰要告你?別擔心,給我資料,我會盡全力幫你。”
她焦慮的表情暖了他的心,在零下十度的寒夜裡,她沒注意自己已經凍成棒冰,只一心替他憂慮,說她不再愛他?謊話!說她認清以前的動作是蠢,謊話!她根本從頭到尾都愛他,沒有跑過票。
“笨育箴。”再次圈緊她,他的心溫暖超過三十度,融化了無情天地。
有很多話,他想對她說,說他終於理解愛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