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往事如風(第3/3 頁)
表現和狀態,國家隊也不會要他的……”
現在,到明年一月份就年滿二十三歲的張清歡的國家隊出場紀錄也還停留在八這個數字上。
二十三歲是一個球員能夠參加奧運會的最後期限,這個年齡以下的球員還會被視作年輕人。比如中超就有個“u”政策,規定每支球隊都必須要在十八人名單中報名三位二十三歲以下球員,其中一人必須首發,同時要求在一場比賽中必須保證最少有一名二十三歲以下球員出場時間不少於六十分鐘。
就是為了培養年輕球員。
低於二十三歲的球員還依然能被視作年輕球員也不是中國足球的特殊情況,而是放眼世界皆是如此。
趙康明之所以還放不下張清歡,把他從首都騰龍租借過來,也就是因為彼時張清歡還未滿二十三,在他眼中依然屬於可塑之才。
而隨著年齡的增長,如果張清歡再不能有所改變的話,他的未來恐怕也就被定型了。
很多人不會再用看年輕球員的眼光看他,不會再相信他未來還可能有所改觀,也不會容忍他的那些錯誤。畢竟不再年輕之後,就沒有人會給他特殊優待。
人們不會再把“明日之星”“天才”的標籤貼在張清歡身上。
在當初聯賽中第一次交手後,張清歡和秦林還在聯賽中交手過四次。總共五次的交手裡,從球隊成績來說,秦林贏了三次,張清歡贏了兩次,剩下一次打平。但從個人對決上來說,張清歡只贏了那一次,秦林贏得剩下四次。
作為場上直接對話的對手,秦林真是看著張清歡一點點從那個靈氣四溢,在球場上揮灑自如的天才,變成了後來渾渾噩噩,上場形同夢遊的行屍走肉。
“我以前也想過,是不是應該以過來人的身份勸勸他。但我又一想人家的路人家自己走,關我什麼事兒?我有什麼資格和立場去要求別人都要按照我想法生活?否則的話,為什麼我不先把我在華南虎的隊友們都約束好?”說到這裡秦林搖頭道。“現在我覺得當初自己做錯了,不應該管別人怎麼說,就應該把張清歡從泥潭中拉出來,管他怎麼想呢,他那條路是錯的,錯的路不能走。”
胡萊見秦林自責的樣子,想要安慰安慰他,但卻不知道該怎麼說,難道說大佬你當初也沒做錯嗎?
事實上胡萊也覺得秦林既然是張清歡關係好,又是前輩,那為什麼不能勸一勸對方?先不說勸了有沒有用這種話,你勸都沒勸怎麼知道沒用?當時張清歡陷的還不深,或許勸勸就勸回來了呢?
就跟大佬年輕的時候一樣嘛。
被“二哥”帶著去夜店耍了三天,都樂不思蜀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又被“二哥”給當頭棒喝,不就幡然醒悟了嗎?
見胡萊沉默不語,秦林突然說道:“胡萊你可不要走錯了路啊。你有天賦,性格也跳脫,有些時候我是真擔心你也會經不住誘惑……和你在賽前住一屋也是我主動要求的。”
“啊?”胡萊有點吃驚。
“我想盯著你,不讓你學壞了。我當初沒能盯住張清歡,我不想同一個錯再犯一遍。”
胡萊抬起頭,看著年紀大到幾乎可以做他父親的秦林,發現對方表情相當認真,絕不像是在調侃。
於是他也鄭重其事地說道:“你放心,林哥,我好不容易才有踢球的機會,絕不會蠢到張清歡那種地步的。對張清歡來說,有些東西來的太容易了,所以才不知珍惜。而他不知珍惜的東西對我來說可是來之不易的。我付出那麼多代價來這裡可不是為了混的。”
聽見胡萊這麼說,秦林這才微笑著點點頭:“睡覺吧,明天的比賽可不好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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