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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裝從戰時的男性實用式樣徹底改變為自然合身女性化的衫裙。一般來說,裙子是慢慢一寸一寸短上去或長下來的。只有不太注意服裝動態的人才突然發現裙子短了或長了。
如果有這種大眾愛好,那報紙雜誌電視上那些鼓吹我們去買某種不太合大眾胃口的時裝的大力宣傳不是白費了?這是一個很微妙的問題,因為廣告宣傳的力量確實很大,也確實有不少人受了廣告宣傳的影響而去買他本來不會去買的衣服。但首先,廣告宣傳在介紹某一式樣好讓大眾知道市面上有了這種新式樣方面的作用和效用是絕對的,而且是一般人得以知道有了某種新式樣的惟一途徑。然而大力宣傳不能將一個新式樣捧紅為流行的式樣,捧紅為時裝。宣傳廣告可以在一個新式樣開始走紅的時候為無數廠牌之中某一個牌子開啟市場,增加這個牌子的銷路。比如,所謂的“高階牛仔褲”不是Calvin Klein搞出來的。在高階牛仔褲開始走紅的時候,Calvin Klein推出了他設計的、以他的名字為牌名的高階牛仔褲,並找了童星Brooks Shields為他做廣告。結果Calvin Klein Jeans銷路大增,但這並不是說高階牛仔褲是他推出並推成為一種時裝。在他之前之後有好幾十種高階牛仔褲。他只不過利用廣告宣傳多佔一點市場而已。任何廣告都不能將一般人還沒有心理準備的式樣硬給搞成時裝,硬塞給大眾。一九七〇年,整個巴黎和紐約服裝界為了推出midi(膝腳之間長度的裙子)來對抗迷你裙而傾全力進行大力宣傳所遭受的慘敗就是最明顯的例子。而過了才兩年,當大眾因迷你裙走上了超級迷你裙這條絕路而起了反感,卻又未經廣告宣傳而選擇了mi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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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愛好(2)
同樣,如果某一流行式樣開始走下坡(如迷你),任何宣傳推銷都無法挽救這個沒落趨勢。這就是為什麼各大小百貨公司都不時有大減價,或經常在某些衣架上掛有七折八折等標籤。當一個流行的式樣的銷售量日益下降的時候,百貨公司就知道大勢已去,再怎麼做廣告也難起死回生。要做的話也只能以減價來號召大眾儘快傾銷,以迎接顧客已開始感到興趣的下一個新式樣。換句話說,國王已死,國王萬歲。
先有雞還是先有蛋
先有雞還是先有蛋,論時裝與人民的權力
但如果我們接受時裝的這個規律,國王已死,國王萬歲;如果我們接受我們大家或多或少都受到時裝和時裝設計家的支配和統治,那我們又如何去接受當今服裝市場分析家們的一個結論,就是說,今天是我們這些消費者,這些顧客,而不是時裝設計家創造時裝?所以可能我們應該從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個角度來看問題。比如說,遠在風靡全球的Saturday Night Fever開拍的時候,Disco舞已在美國各地流行多年了,但一直未成為真正普遍風行的舞步,更不是人人皆知。等到這部電影一上演,受到各地觀眾破天荒的歡迎,才將這種舞介紹到了大城小鎮的每個角落,並將Disco捧成為惟一流行的舞。可以說,沒有這部電影,Disco不可能如此風行全世界。如果把這部電影看作是時裝設計家和他設計的式樣,就可以大概看出一個式樣之所以變成為時裝的原因,不過這也只是一部分的原因。讓我們從時裝的實際發展過程來看另一部分原因。
首先,全世界上那些集中在巴黎、倫敦、紐約、義大利、加州等地,具有創造力、具有影響力、具有決策權力的大牌時裝設計家的人數加起來一共才不過一百五十左右而已。猛一看確實非常可笑,也非常可悲,難道就是這一百來個人在統治和支配我們生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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