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3/5 頁)
沒有的。
【原文】
15·6天人同道,好惡均心。人不好異類,則天亦不與通(1)。人雖生於天,猶蟣蝨生於人也。人不好蟣蝨,天無故欲生於人。何則?異類殊性,情慾不相得也。天地夫婦也,天施氣於地以生物,人轉相生,精微為聖,皆因父氣,不更稟取。如更稟者為聖,。。、后稷不聖。如聖人皆當更稟,十二聖不皆然也(2)。黃帝、帝嚳、帝顓頊、帝舜之母,何所受氣?文王、武王、周公、孔子之母,何所感吞?
【註釋】
(1)通:通姦。這裡是交配的意思。
(2)十二聖:即黃帝、顓頊、帝嚳、堯、舜、禹、皋陶、湯、周文王、周武王、周公、孔丘。參見《白虎通德論·聖人》。
【譯文】
天和人遵循的是同一個道理,喜歡和厭惡也有相同的心理。人不喜歡不同類的東西,那麼天也不與異類交配。人雖然從天上承受氣而降生,如同蝨子在人身上產卵一樣。人不喜歡蝨子卵,天也不會有意對人產生慾望。為什麼呢?因為不同類的東西具有不同的本性,情慾也不會相互合得來。天地是一對夫妻,天施放氣給地因此創造出萬物,人於是將氣輾轉代代相傳而生,承受精微之氣的成為聖人,都是因為承受了父氣,而沒有另外稟取其他異類之氣。如果另外稟取異類之氣形成了聖人,像。。、后稷就不能算聖人。假如聖人都該另外稟受異類之氣,那麼十二聖並不全都是這樣。像黃帝、帝嚳、帝顓頊、帝舜的母親,是承受了什麼氣呢?像文王、武王、周公、孔丘的母親,又是吞食了什麼才交配的呢?
【原文】
15·7此或時見三家之姓曰姒氏、子氏、姬氏,則因依放(1),空生怪說,猶見鼎湖之地(2),而著黃帝昇天之說矣(3)。失道之意,還反其字。蒼頡作書,與事相連。姜原履大人跡,跡者基也,姓當為“其”下“土”,乃為“女”旁“巨”(4)。非基跡之字,不合本事,疑非實也。以周姬況夏殷,亦知子之與姒,非燕子、薏苡也。或時禹、契、后稷之母適欲懷妊,遭吞薏苡、燕卵,履大人跡也。世好奇怪,古今同情。不見奇怪,謂德不異,故因以為姓。世間誠信,因以為然。聖人重疑(5),因不復定。世士淺論,因不復辨。儒生是古,因生其說。彼詩言“不坼不副”者,言后稷之生不感動母身也。儒生穿鑿,因造禹、契逆生之說。感於龍,夢與神遇,猶此率也。堯、高祖之母適欲懷妊,遭逢雷龍載雲雨而行,人見其形,遂謂之然。夢與神遇,得聖子之象也。夢見鬼合之,非夢與神遇乎,安得其實!野出感龍及蛟龍居上,或堯、高祖受富貴之命,龍為吉物,遭加其上,吉祥之瑞,受命之證也。光武皇帝產於濟陽宮,鳳凰集於地,嘉禾生於屋。聖人之生,奇鳥吉物之為瑞應。必以奇吉之物見而子生謂之物之子,是則光武皇帝嘉禾之精、鳳凰之氣歟?
【註釋】
(1)放(f3ng仿):通“仿”,模仿。
(2)鼎湖:古代傳說黃帝在此鑄鼎,鼎成於是乘龍升了天。
(3)著:安置。這裡是捏造的意思。
(4)巨:姬,從女從臣(y0宜)。故疑“臣”系“。。”形近而誤。章錄楊校宋本作“。。”,可證。
(5)重:這裡是不輕易的意思。
【譯文】
這或許是看見夏、商、週三家的姓叫做姒氏、子氏、姬氏,就因此依照模仿,憑空生造出奇怪的說法,像看見了鼎湖的地方,就捏造出黃帝在此昇天的說法。這不僅喪失了道理的原意,也違反了那些字的本意。蒼頡造字,最初都與具體事物相關聯。姜原踩巨人的足跡,足跡的意思是基礎,姓應當是“其”字下加“土”字的“基”,現在卻是“女”字旁加“。。”字的“姬”。而不是基礎足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