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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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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1)者:根據文意,疑是“其”之誤。“其”下還疑有脫文。

(2)閼(8餓):堵塞。

(3)奸:這裡是侵犯,奪取的意思。

(4)己:與文意不合,疑衍文。

(5)勝:剋制。這裡是滅掉的意思。

(6)奸:疑“勝”之誤。上文言“水之性勝火,”可證。

(7)罪:疑“奸”之誤。上文言君“防劫不求臣奸”,可證。

【譯文】

人們疏通溝渠,是知道它一旦堵塞必定會淹死自己,不去堵塞溝渠而會造船和槳的人,深知水性不能堵塞,水的洶湧勢頭肯定要淹死人的。臣子的本性慾望會奪取君位,就像水的本性會淹死人樣。不告訴君主用什麼防範壞人,而指責他不知道“欲奸君父”的情況,這就像不準備防水的船具一樣,卻只想先知道水會淹死人。被淹在水裡,不責怪水而抱怨自己,是自己忘記了防備。這樣說來,君主被臣子驅逐,是由於喪失了防範的法制。要防備被淹死不需要堵塞水源,君主要防範被驅逐也不需要事先發覺哪個大臣會幹壞事,韓非應該把這道理告訴君主。水的本效能滅火,如果把水裝在釜裡,水開了也不會把火滅掉,這是肯定的。君像火,臣像水,法制是釜,火沒有發覺水會滅掉它,君主也用不著預先察覺臣子要乾的壞事。

刺孟篇第三十

【題解】

本篇是王充譏刺孟子的,所以篇名叫“刺孟”。

王充以記載孟子言行的《孟子》為靶子,抓住其中孟子言行不一,前後矛盾,答非所問,陰陽兩面,無理狡辯的地方,逐一進行揭露和駁斥。例如針對孟子“五百年必有王者興”,“天故(有意)生聖人”的天命論說法,作者用歷史事實證明完全是“浮淫之語”。對於自認為“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舍我而誰”的孟子,則指出他不是什麼“賢人”,而是個“俗儒”。但對孟子“人無觸值之命”,“天命於操行也”的合理東西,也強辭奪理進行了責難。

【原文】

30·1孟子見梁惠王(1),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將何以利吾國乎?”孟子曰:“仁義而已,何必曰利(2)?”

【註釋】

(1)梁惠王(公無前400~前319年):即魏惠王,戰國時魏國君主。名罃。公元前370~前319年在位。公元前361年,魏國都由安邑(在今山西省夏縣西北)遷到大梁(在今河南省開封市),所以魏惠王又稱梁惠王。

(2)以上事參見《孟子·梁惠王上》。

【譯文】

孟子會見梁惠王,梁惠王說:“老頭,你不遠千里而來,要拿什麼使我的國家得利呢?”孟子說:“講仁義就行了,為什麼要說利呢?”

【原文】

30·2夫利有二:有貨財之利,有安吉之利。惠王曰“何以利吾國”,何以知不欲安吉之利,而孟子徑難以貨財之利也(1)?《易》曰:“利見大人(2)”,“利涉大川(3)”,“乾,元亨利貞(4)。”《尚書》曰:“黎民亦尚有利哉。”皆安吉之利也。行仁義得安吉之利。孟子不且語問惠王(5):“何謂利吾國?”惠王言貨財之利,乃可答若設(6)。令惠王之問未知何趣(7),孟子徑答以貨財之利。如惠王實問貨財,孟子無以驗效也;如問安吉之利,而孟子答以貨財之利,失對上之指(8),違道理之實也。

【註釋】

(1)徑:任意,輕率。

(2)引文見《周易·乾卦》。

(3)引文見《周易·需卦》。

(4)乾:乾卦。《周易》中的第一卦。元:大。亨:順利。貞:卜問。引文見《周易·乾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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