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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呢?”
“不見了!”阿寶被問到了最最傷心之處,這是一種無可奈何的窘境,他自認在媽媽還在時,沒惹過她生氣,但她為什麼跑掉了?他哽咽地回答:媽媽不見了!
財叔聽後,心中一凜,問號叢生。
這小孩日子是怎麼過的?
無父無母!
又無工作能力,財叔仔細打量阿寶,面黃肌瘦,不合身的衣服髒得變黑,忿忿的眼神,無不在現實他自力更生。
錯!自生自滅!
財叔此時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又見孫天寶一副倔強的模樣,財叔那種濫好人、好管閒事的同情心又來了。
不能拋下他不顧,至少得幫阿寶安排一下,以求心安。
財叔想找出與孫天寶有關之資料,環顧四周僅有矮櫃可查,送走近屋中惟一的陳列物“矮櫃”。
開啟一看,再看!又看!
只有一張照片。
正想動手取出,阿寶馬上衝至,並張開雙手護住照片,大喊:“你不可以動我媽媽給我的照片。”
這是他以後可資認出母親的證物,誰都不可以動!
“不動可以,但你要老老實實回答所有的問題。”
“好!”簡單明確。
“你還有沒有其他的親戚?”財叔渴望答案是有,那麼事情就簡單多了。
但阿寶若有其他親戚,又怎會一個人住在空屋,有一餐沒一餐地過?
答案當然是沒有。
“媽媽走時有交代什麼嗎?”
“一個月前,媽媽說要出去一下,交代若有人問,就拿信給他看,其他就沒了。”阿寶用手一指矮櫃上的那一封信。
財叔聞言,移動茶杯,拿起信拆閱:
阿寶出生就沒爹,我一個人實在撐不下去,我的男朋友又不同意帶阿寶一起走,我只好走了,他叫孫天寶,你要他就帶走。
短短數字,毫無感情,連姓名都不留。
財叔不忍說出事實,將信遞還給阿寶。
豈知阿寶竟問:“信裡寫些什麼?”
財叔說:“自己看!”
阿寶默默不語,抓著信做猛讀狀,然後點點頭說:“我媽沒事就好。”
財叔看著阿寶連信都拿反了,怎麼可能知道寫些什麼?
這又一驚,十三歲該小學畢業,怎麼不識字?莫非沒念書?
“孫天寶,你有沒有去學校唸書?”
“沒有!”又是一個否定的答案,財叔頭不痛都不行。
看看阿寶那種故作大人狀,又看看周遭的環境,財叔不忍再見他流落街頭,而做出重大決定,暫時收容阿寶吧!
這念頭一起,二人自此息息相關,競成父子至今,財叔當年向警局報備後,阿寶就在財叔的宿舍住了下來。
為解決阿寶人中學的問題,財叔每日親自督導阿寶讀書,惡補阿寶的小學課程。
皇天不負苦心人。
一年後,阿寶透過中學轉學考試,安心就讀,除了教務主任知道阿寶沒讀過小學,眾人均不知。
阿寶高中畢業後,財叔向阿寶說:“當警察不錯的,很受萬民景仰。”
孫天寶記起財叔把他撿回來那天,頭上戴著光圈的模樣,覺得財叔所言屬實,即此認定。
即報考警察專科學校,苦讀數日,理所當然錄取。
邊讀邊玩,成績不論從前面數來,或從後面數來,都是第二十一名。
這種不上不下的成績,適合查戶口。
一語成真,阿寶成了沒什麼重要,又很忙的警察。
整年忙著查戶口!
財叔有一天又心血來潮向阿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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