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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大小姐,別與我計較這個。大哥再關心我也不能娶我吧?你吃醋的物件似乎搞錯了。”
“好吧,不談。你大哥匯了多少給你?”
“五百萬,正好可以買一些硬體裝置、訂製戲服。大哥說他資助我也是有條件的,必須要闖出成績,也要找到廠商贊助證明自己的能力。還有——還有不能忽略你太多,不可以冷落你,否則他會來臺灣找我”詳談“!”
方笙沉吟了下。
“難道他布了什麼眼線在臺灣觀看你的情形嗎?這倒有可能。”鍾適怎麼可能放心得下這個弟弟?
“對呀!之前我們去阿拉伯的事他也知道了,事後怎麼想都想不透他怎會知道的。”
對!那個也是方笙疑惑的地方。
“鍾迅,你對鍾適的交友情況瞭解多少?”
“一點也不瞭解。”回答得多幹脆!
方笙對天花板翻白眼,這個溫室小子就沒一點好奇心嗎?兄弟倆那麼親,卻所知不多,二十年兄弟當假的呀?
“OK,那在一無所知的情況下,我們只能猜測他認得一些類似偵探的朋友。因為關心我倆的情況,所以託友人代為注意。那正好,因為老爺子不會對你資助一丁點,我正在傷腦筋呢!幸好錢的方面有鍾適頂著,不怕了。”
“方笙,謝謝你。”電話那頭,鍾迅收起活潑的聲音,轉為深沉的懇切。
“哎,我們是”夫妻“嘛!五百年才修來的福份哩。”她不以為意。
“我深切期望你可以成為我的大嫂,真的。”
她笑了,沒有回應,眼光望向窗外;櫛比鱗次的大樓以外,是一片遙遙不見邊際的海洋;海洋的另一端,有著她心愛的男人。
要花多少時間才過得了這片海洋呢?當她跋涉過相思的那片海,至少要花上五年吧?
她的青春就要老了,如果五年之後依舊是一埸空。
唯一能做的努力,就是別讓他對她有一刻或忘吧?這一點,相信她還做得到。
他千萬千萬不能忘了她!
如果說“五年”是一個刻板的制定,那麼提早到來的契機便是意外的驚喜!雖然這種情況不宜用“驚喜”來稱之。
這一年的春天,方笙二十八歲,也是鍾適在離開香港四年後首度踏回這塊土地。原本他是立定主意不再回來的,但他不得不回來。因為鍾重陽已走完了他的生命,享年六十四歲。
每一位鍾家成員都聚集回香港——這也就是他不得不回來的原因:他必須為鍾迅與方笙爭取應有的權利,不能讓其他親族為了瓜分利益而將他們生吞活剝。
任誰也沒料到一世霸氣的鐘重陽會走得這麼快,恐怕連他自己都以為自己會活上一個世紀。但他的生理機能畢竟不允許,他仍因一次心臟病發而駕鶴西歸,根本連遺囑都來不及立下,也之所以在身後會造成這種混亂的場面,
鍾重陽已入土十天了,分產吵鬧的聲浪反而更甚囂塵上,極是擾人。
也許鍾重陽不是個好父親,但唯一的長輩撒手人寰,到底仍會令人悲慟。鍾迅回來奔喪後,一直寡言,尤其不理會大票堂兄弟,獨自待在房中,並不出來見人。所有紛擾的事件全丟給鍾適與方笙去擋——反正他原本就拙於應對這種事情,也從未在意過家產落在誰手上。
然而鍾適是養子,方笙是媳婦,身分上都無法有充足的立場去主持家產的分配,這也是十天來吵鬧不休的主因。鍾家人們深怕這個野心勃勃的鐘適是回來搶劫的,找盡鎊種理由,在法律途徑上封殺他接掌“華康”的可能性。
要不是鍾適忙著一切善後事宜,早已卯足了力氣清理這票蝗蟲,那容得他們一再叫囂?
將他當劫匪來防著並不代表防得了,只不過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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