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劉光天分家(第2/2 頁)
失了些面子,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難道不是不孝子忤逆他們老子,分就分吧,分出去過,從此他就不要再為他們找工作而煩惱,不要再為他們的住房而憂愁,更不用為他們找媳婦費神了,至於養老,有老大劉光齊一個人足矣!
於是,劉海中反而勸王主任別生氣,分家也好,省得這孽子成天氣他,影響家庭和諧,也影響我的工作。
王主任見劉海中也同意分家,想到今天中午少劍鋒找她時,也傾向劉光天分出來過,於是不再阻止,對劉光天說道:“劉光天同志,你與劉海中同志的關係,不會因為分家而斷了父子關係,你們之間的權利與義務仍然存在,你該孝順的還是得孝順,劉海中該盡的義務還得盡,明白嗎?”
劉光天沒有說話,劉海中卻說:“明白。孽,劉光天分出去過,劉光福跟著一起,我該盡的撫養義務我會盡的,光福的生活費每月我會按時支付,光天已參加工作了,我的撫養義務到此結束,但他必須每月交給我養老費,至於交多少,我看與我支付給光福的生活費等額吧!”
劉光天道:“一進一出,那就不用向你交錢唄!”
劉海中道:“想得美,橋歸橋,路歸路,你交你的,我養我的,我只養光福到18歲,18歲後,你們兄弟倆都要向我交養老錢,一直交到我和你媽入土為止。”
劉光天聽了,也沒話說,雖然分家單過了,孝道他還是要講的。
於是,分家這事就定下來了,其實也沒有什麼好分的,口頭上說劉光天兩兄弟把屬於他們的東西拿走就是,劉家有什麼屬於他們的,無非是隨身幾件衣服,其他一切的都是老劉的,兩兄弟算淨身出戶。
劉光天也是硬氣,只要讓他離開劉家,淨身出戶就淨身出戶吧。
劉光天提出今夜還在家住一晚,明天搬出去住,因此向王主任提出,讓街道辦分一套房子給他們兄弟住,王主任讓他們兄弟倆明天打個申請給街道辦,至於安排在哪裡,王主任徵求了一下兄弟倆的意見。
劉光天弱弱地問道:“能不能把前院大門邊左邊的兩間倒座房分給我們兩兄弟?”
王主任說:“你們先把申請交到街道辦再說吧!”
劉光天倒也機靈,連說是是是。
由於這是非正式的分家,王主任和劉海中、劉光天口頭約定就行了,就不叫什麼中人來做見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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