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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裡盤點了自己的靈魂,承認自己嫉妒曼斯菲爾德活潑自主、實驗性的生活方式,比她本人大得多的異性社交半徑,正負加減之後,賬面顯示的結果是中正的:(曼斯菲爾德)是一隻可愛的貓科動物,鎮靜,疏遠,獨來獨往。
甚至她的發瘋也是同樣質地的,這種發瘋的可怕之處也正在於此:她是在完全清醒的情況下發瘋,像是一個人隔著霧氣斑駁的玻璃窗,看著屋子裡的另外一個自我在發瘋,卻無法打破窗子把那個自我救出來。想一想,這個熱愛閱讀的女人,她甚至把不能閱讀都當作了她自殺的一個原因,如果她不停地發病,能閱讀的只餘下自己的瘋狂,會把她帶到一種怎樣的境界。如果她選擇放棄這種智性生活,不再寫和讀,做任何刺激智性的事,醫生說她可以不發瘋,但是她說“不能寫,毋寧死”,誰說放棄生命不是一種愛的方向,選擇與卑瑣的形而下生活苟且求和,是一種勇氣,放棄也是。這才是布盧姆斯伯裡精神的驕傲絕塵處。
在那部叫做《時光》的電影裡,伍爾芙一邊走上樓梯,一邊說“I may h*e a first sentence。”這第一句話就是:戴羅薇夫人說“我要自己去買花”。自己去——不受他人干涉,她去了花店,她說,百合太蒼白了,她不要。伍爾芙,這朵英格蘭百合,亦被她自己放棄了:“親愛的倫納德,要直麵人生,永遠直麵人生,瞭解它的真諦,永遠的瞭解,愛它的本質,然後,放棄它。”至此她已經有過兩次自殺的經驗,她熟練地趟過淺水,走向河中心,邊走邊把一塊大石頭塞進口袋裡,我合上眼,耳邊是電影裡的音樂,它簡單地重複,平直地來去,並不太洶湧,像時間,回覆往返。
裡芬斯塔爾筆記(1)
一,失重。這本書,《裡芬斯塔爾*》,599頁,59萬字。很大,很厚,很重。發生的事件,人物,也都很重。裡芬斯塔爾,作為希特勒的緋聞情婦、御用導演、納粹強硬意志的影像執行人,整整半個多世紀裡,都被唾棄和咒罵。然而,最關鍵的是,她對自己罪行的悔意,輕若浮雲。這使人們無法寬恕她,她被剝奪了創作的權利。只能在非洲和海底,拍攝深海魚群、珊瑚和土著,那是唯一能逃離歐洲文明和納粹受害者聲討的角落。
八十歲時,老太太寫了這本自傳。作為這樣一個被集體仇視的人物,書裡有自辯的意圖,可以理解。類似的例子數不勝數。陀斯妥耶夫斯基的老婆,安娜的自傳,裡面關於他們夫妻恩愛的段落,很大意義上,是對陀氏家族詆譭她的自衛還擊戰。托爾斯泰的老婆,出版她的日記,也是想“讓人們也聽聽我的心聲”。
這種自辯,它會汙染事實麼?讓我失重的是:在傳記裡,裡芬斯塔爾對她引發的所有事件,都是無辜的。十八歲時,一個男人為她自殺,割斷了動脈,血流滿地。後來她和導演範克、演員特倫克爾三角戀,範克跳下冰冷的河水自殺。再後來,納粹的宣傳部長戈培爾向她下跪示愛。這類很“重”的段子密佈在她的生平裡。而在她的回憶裡,這一切好像全是對方在單向施力,她只是一個靜物而已。
當然,她很美,且才華過人,這些都是重量級的籌碼。但是,用它兌換事業成功的交易過程,她輕描淡寫。惡意揣測是:她在為自己免責。善意的答案是:她是一個事業狂人,寫到雪山、星空,拍攝海底照片的段落,字句一下密集和深情起來。她會抓住手邊的一切外援,只要他們幫她完成“美”。
二,我執。絕對的個人意志,那是一架高速運作的機器。馬達強勁,不容辯駁。不順手的題材,她不拍。單戀她的,哪怕對方為她割脈跳河,也只是一口痰、一坨屎、陰溝裡的泥,她從不掩飾對他們的賤視。反之,擊中她的,她厚顏接近。她的第一個男人,或是拍高山片的範克,還有希特勒。她可以熱烈地自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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