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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死不活地在醫院呢。我和我哥最好別通話,分手後,接過他三次電話,一次說自己娶了老李家的女兒;一次說我爸沒了;這次說毛毛,一件比一件刺心。
我跟毛毛好像是戀愛過,我發誓我一毛錢也沒花過他的,但吃過他請客買的炸春捲,不是我一個人,有很多人。不過,他曾經為了我跟人血拼酒精,暈厥在啤酒堆裡,差點兒沒活過來,於是,衝著過往死黨般的交情,我往醫院裡跑,怎麼也要看上最後一眼,不看也不行,不然傳出去,人家說我不夠哥們兒。
跑啊跑!
毛毛看見了一定會說跑得真難看。中年婦女嘛,裡裡外外地刷上幾層白粉,一跑起來,往下直掉粉屑子。他要說我醜成這樣還敢來見他,我就說反正你是流氓,哪來那麼多要求,我呸。
跑啊跑!
毛毛該不是用他自己的槍殺自己吧,他說過,敢用槍對準自己腦袋並且把它開啟花的人是最勇敢的。他如果現在還這麼說,我就正式跟他翻臉了,我早就不是把叛逆當做人生理想的小女孩了。
跑啊跑!
醫療費一定很貴,而且病歷上那名字也絕不會是他的真名,他要是敢用真名,我敢賭十兩黃金,我說他做人嘛,流氓就夠了,還是無名的流氓,草!
跑啊跑!
可別讓我見到李煙紅,她那張與生活極為離譜的臉,看了讓人倒胃口,她如果還坐在毛毛的床頭,那——出什麼事也別找我,我不在,我,我,我盲流去了,我討厭見到她。
我一頭撞進了醫院,什麼什麼樓什麼什麼房的什麼什麼床,根本是空蕩蕩的。護士長說,那個人死了。她的手指在我眼前畫了一大圈,白生生的手指,看得我眼發直,我看到一個白生生的房,她說那叫太平間,我稀裡糊塗地紮了進去,稀里嘩啦地哭了一臉盆,開啟一看是個老頭,假牙被摘了,癟著嘴。
草!我又一次被他們哥四個給耍了——這是最後一次。
雖然沒有見到毛毛的屍體,但我知道他們四個肯定出事了,我到處去搜早些時候的報紙,打聽有關於他們的傳奇,像類似“富商被綁,老婆失蹤”;“銀行特大劫案”;“今早發生一起黑幫群毆事件,一人當場斃命,多人重傷”;“特大走私集團被成功告破”;“鉅額黃金失竊,警方重拳出擊”……
我的四人幫——我哥、毛毛、肚皮、西瓜頭——從此人間蒸發了。我曾揹著相機到處尋找他們,一找就是好幾年。後來呢?
後來,不找了,我準備嫁人了,嫁人做個正經女人,然後再走離婚路線,過得好好的就離。朋友說:離婚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嘛。對自己不瞭解的人才結婚。像那種看上去柔順,實則對自己的人生毫不妥協的人——像我,最不適合婚姻。我今年三十有二,我還是不斷地念想,滿懷著少女一般華美的希望,搞點人生的小破壞。我哥說過我:骨子裡就是悶騷的,換了在古代不是孫二孃就是潘金蓮。
我的黃金,我的時代(2)
可我始終是社會主義大秩序下的小時代女子,我只能在忙於生計的間隙去重溫舊夢:一群熱血沸騰的少年,如何在現實社會被處理成了一堆“垃圾”。
我的故事就從這裡開始——
我和我爸原來在北方生活,後來我爸離異了,我爸帶我回到他的家鄉,一個南方小縣城,我們住在我爸家的祖屋,那是好大的一所房子,前院後院種滿了樹和花。在我十四歲那年,我爸結婚了,女的叫王萍,她有個兒子,說實話,他那時是我見過的最帥的帥哥,我那時喜歡披肩長髮,也是蠻自戀的,我用了很長時間盯著這個帥哥看——估計自己的臉紅得像猴屁股,內心有種像林妹妹見寶哥哥的精神愉悅。
他本來叫王軍,後來改名叫陳軍。我該叫他“哥”,我沒叫。
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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