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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怒斥新法
在第一次見面之後,趙頊幾乎每天退朝,都要把王安石留下來長談。有一次,他向王安石說:“有個問題,我想和你從容探討一下。唐太宗一定要得到魏徵,劉先主一定要得到諸葛亮,然後才能有所作為。但是這樣的人才不是時時都有的,要多年才出一個。你看是不是這樣?”安石連忙搶答:“不然。世上但愁沒有明君,不愁沒有人才輔佐。陛下誠能為堯、舜,就一定會出皋、夔、稷、契來輔佐你。以天下之大,人民之眾,百年承平,哪裡會沒有人才!如果陛下治國的大計沒有決定,或者用人不夠推誠,雖有皋、夔、稷、契之賢,也會被小人所蔽,難以立足。”趙頊說:“何世無小人,雖堯、舜之時,不能無四凶。”安石又接著回答:“正因為是堯、舜,才能辨四凶而誅之。如果讓四凶進讒,人才是無法安身的。”君臣雙方,都是話中有話。王安石是說,只要你做皇帝的能夠決定治國大計,不愁沒有人才來輔佐你。趙頊是說,只要你努力從事變法,我會替你清除小人。不會讓你受到小人的干擾。
在趙頊的催促之下,王安石擬出了一份又一份的變法方案,提交有關官員討論。概括言之,整個的變法方案不過是四個方面一共13項具體辦法。
屬於民政方面的計有:
“青苗法”——貧苦農民以青苗抵押借款,受到高利貸的剝削。實行“青苗法”後,由地方政府低利貸款給農民,以助貧民增產,防止富豪兼併。
“免役法”——原先百姓除交租稅外,還要服力役。服役方式多種多樣,不勝其煩。實行“免役法”後,不再服力役,只統一繳納免役錢,由政府僱工服役。
屬於財政方面的計有:
“方田均稅法”——訂出統一的辦法丈量田地,分為五等定稅。
“農田水利法”——訂出統一辦法興修水利。
“市易法”——由政府撥出專款,設立“常平市易司”主持其事,於貨物賤時買進,貴時賣出,平衡物價,杜絕壟斷。又可向小農小工發放貸款。
“均輸法”——財政上一種調節措施,就是“通天下之貨,製為輕重斂散之術,使輸者既便,而有無得以懋遷。”
屬於軍事方面的計有:
“裁兵法”——英宗治平年間,全國養兵116萬多人,神宗熙寧年間,裁為56萬多人,差不多裁掉一半。
“置將法”——宋廷過去把禁軍集中於京師,遇有戰事,點將統兵,兵不知將,將不知兵。實行“置將法”後,中央於各地置將,訓練士卒,兵將互相瞭解,但均統於天子,軍權不致旁落。
“保甲法”——王安石認為要富國強兵,必須廢除募兵制,恢復徵兵制。實行“保甲法”後,以保甲組織為人民的自衛組織,並能為國家組訓後備兵與國民兵。
“保馬法”——宋代對北方遊牧民族作戰,缺乏軍馬,遼國與夏國都禁馬出口,購買困難。“保馬法”是讓百姓代國家飼養軍馬。
“軍器監法”——是生產與統一管理軍器的機構。“軍器監”設立後,民間進獻器械法式者很多,果然軍器大有改進。
屬於教育與科舉方面的有:
“太學三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