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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頭似乎用力向前伸著,嘴角掛著若有若無的笑意。
他的名字很久以前在城裡很響,他的豪爽和聰敏使他在麻將圈裡小有名氣。現在時常有精幹的叔叔問我關於爸爸的事,我想著他臃腫的身軀,會有一瞬間的眼眶潮溼。
而爸爸似乎也確實老了。
我討厭他的撫摸,他常常從我的肩開始,在背上打幾個圈,再把手重新放回我的另一半肩上,摟著我和他走自傲街上。這種親暱讓我感到莫名的恐懼,我會因此而起雞皮疙瘩。他甚至開始絮絮叨叨地訴說他的夢境,講某一日夢見爺爺,又講另一日在夢中被投進監獄。
他真的老了。
不過我想,其實從骨子裡,我還是非常愛他。
文子
文子是我記憶較深的一個人,畢竟我們之間有過美麗的過往。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在三年之後還對他感覺特別,而三年裡的另一些人卻像焰火一樣綻放後便完全消失,起不了波瀾。
胖乎乎的他已經全然是一個瘦瘦的男子了。三年前的他色彩暗淡,現在的他依舊只穿黑色、白色或灰色的衣服,有時會有其他色彩的搭調,但決不佔主體。他還是喜歡打籃球,可是今年他的心臟有了小小的負荷。他依舊擁有超出年齡的老成。
我和文子之間,已然是一種醇厚的感情,我們都可以這麼好地面對。他說,木僅,你比以前更笨了。我輕輕告訴他,其實我一直一直都是這麼笨的。他讓人感覺很踏實,他趨向成人的心理給人感覺厚朴。他是多好的一個男生啊,內心柔軟,用它做膩滑的緞子來盛放晶亮的玉石一定很合適。他已經那麼瞭解我,我可以在他面前裸露真實的自己,不用害羞,不用驕矜,這種密密的安全感讓我很安心。你看原來的他多麼可愛啊,以為可以正大光明。已經不記得他手心的溫度了,也忘記額頭上的味道,可是那樣美好的情愫總讓人內心溫暖。時間把我們的不合都沉澱掉了,卻把感情醞釀地那麼香醇。 。 想看書來
小刁
小刁穿牛仔褲的時候看起來很完美。他的腿很長,也並不過胖或是過瘦,他把牛仔褲落拓的質感穿得很貴族。他的臉輪廓分明,時常有陽光的光暈。
小刁很優秀,他從不上網或是吸菸,但他會在不爽的時候灌下一大罐啤酒。開罐時的氣泡會讓他很亢奮,而酒精的味道會讓他的大腦迅速休眠。他喜歡把事情憋在心裡,這使得他在某些時候看起來落寞而又灰暗。
我一直都覺得小刁是我所認識的人中最接近完美的人。他成績很好,畢業後考到了全國知名的重點大學。而且他並不像以前班上的同學那樣沉悶,他總是很活躍。他上課的時候也轉筆、吃零食、開小差,但他的成績總是名列前茅。他極開朗,也很幽默,以前在聽他講話的時候常常自始至終都笑得合不攏嘴。另外,他愛足球,並且毫不吝嗇地把整個體育課的時間全部奉獻給他所狂熱的足球,他精力充沛,極少面露疲憊之色,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作為一名理科生,他酷愛文學,並且對川端康成情有獨鍾。他讀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品,寫得一手好文章,並且寫得一手好字,總的來說,他學習好、興趣廣泛、個性足、精力充沛,接近完美。(請原諒我用如此公式化的語言來點評他)。
小刁是理科理性與文科細膩的完美結合體。
小刁現在依舊很自我,他是個討所有女生喜歡的男孩。我總覺得有時候的他很像個孩子,可愛,又很童稚。不曉得以後的他會是什麼樣子,但是現在他生活在我的意識裡,這就很足夠。
二哥
突然從同學的髮型裡想起了二哥。
頭髮留到六七厘米長,很飄逸,額頭前有一兩撮短髮很灑脫地晃盪在眼前。髮質很柔軟,冬天的時候頭髮裡也會有小小的溫度。他的頭髮不是太黑,卻自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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