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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你小心點。”
“嗯,知道了。”傲雪一邊回答著,一邊削著指甲。
匕首利,她也不會蠢到讓匕首靠著肉削。
“對了,你這陵墓修了多少年了?”傲雪隨口問,“我聽說你們皇家人打從出生後就開始修陵墓。”
“你聽誰說的?以訛傳訛!”李天佑依然遠遠的看著她,眼中探尋之味甚濃。
傲雪並不看她,只專心致志削指甲。誰說的,自然是史學家說的!
李天佑等了會兒,見傲雪不打算回答自己的問題,繼續說道:“在皇室,皇子級別不同,陵墓的規格也不同,難道有人一出生就知道自己死的時候是什麼等級?”
“你這個修了幾年?”
“三年。”
“三年前,難道你預料自己會死?”
“我這個位階,已很難晉升,加上南征北戰,保不準哪天就沒命了,遂一早命人修了陵墓。”
“花了多少錢?”
“好像是8000多萬兩。”
8000多萬兩!傲雪深深吸了口氣:“黃金還是白銀?”
“白銀。”
白銀,從節省的角度,是比黃金好點。但是——
還是貴啊!!!
“你在心疼?”那人的聲音忽的揚起。
“是。”傲雪直言不諱。
對於這個男人,在她給他的標籤中,除了色‘情,此刻又加了一項:窮奢極欲!
冷哼,百姓的錢財就是被這樣的統治者收颳了的。上半輩子,她就一個普通公民,恨透了那種搜刮民‘脂‘民‘膏,騎在人民頭上拉屎的所謂公僕!
這時,指甲已經削得差不多了,由於沒有矬子,被削過的指甲太過尖銳,她乾脆把手指放到嘴裡開始咬。
李天佑依舊遠遠的看著她,直到她咬下第三根指甲,這才走了過去,彎腰拿起棺底的匕首,再抓住她的手。
NO。12 叫我天佑
這具身體的手不大,放在他的大掌上,兩廂對比,顯得更小了。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這樣一雙小手,卻是第一次這樣放在他的手心。
他的手緩緩撫過她的小手,從手背到手心,從手心到指頭。柔軟而溫暖,只在某些指腹的位置,有微微的薄繭。
便是在摸到她手上薄繭的時候,他的心裡有些微微的澀意,很快掩了下去。
李天佑用匕首的技術很好,動作很慢,形容溫柔,很細緻的將她尖銳的指甲一個個修平。
她抬頭,這才發現這個男人竟有著濃翹的長睫,柔化了原本剛稜有力的輪廓,雙眸下垂,眸中幽光隱約可見,性感的薄唇輕抿。
難怪有人說專注的男人最好看,果真如此。傲雪想著,竟露出一抹笑。
“愛妃在笑什麼?”那人開口。
“我看你長得不出呢!”稱讚美男,她向來毫不吝嗇。
“有沒有被迷去啊?”李天佑抬頭,調笑。
“孔雀!”
“孔雀?”孔雀是什麼意思?
“自作多情啦!”果真不是同個時空的人,啥也不懂。
李天佑復又笑了下,低下頭繼續替她修著指甲。這樣的事情,他還是第一次做,卻又覺得這般自然。
“你知道怎麼出去嗎?”傲雪問。
“為什麼要出去?王妃想出去嗎?”
“總不能一輩子生活在這裡。”傲雪沒好氣的說。
李天佑抬頭,看著她。
就李天佑那種三句不離色色的性格,傲雪本以為他會問“王妃不想和本王在一起嗎”之類的,豈料,他開口,卻是:“王妃不怕嗎?”
“怕?我幹嘛怕?!”傲雪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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