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4/5 頁)
為一個腦洞大開的逗比,這種小事情根本就難不到李害。
首先光劍這種閃瞎人眼的東西在晚上效果才最強。
其次周圍要有人,沒有人再怎麼酷炫給鬼看啊?
而且人還要多,人不多怎麼嗨得起來?
於是一天晚上,某個拿著光劍的神秘男子來到人來人往的廣場上,廣場上,人流湧動,廣場舞大媽也在舞動著,配著動詞大慈的音樂。
第五章 論光劍的正確用法
李害站在廣場中央,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看著人來人往和周圍弱弱的燈光。
廣場舞大媽依然跳著,絲毫不在意周圍人的眼光,李害在一旁深思起來。
“怎麼樣才可以最狂拽酷炫吊炸天呢?”李害自言自語道。
周圍賣燒烤的叫賣道,在走遠一點還能看到賣衣服的商店。
李害看著自己身上平凡的衣服,又摸了摸自己空癟的肚子,於是先是去買了一套狂拽酷炫吊炸天的衣服。
至於怎麼狂拽酷炫叼炸天?嗯。。。。。。首先,李害作為一名富二代,沒有一兩塊金錶怎麼好意思出來轉?
於是李害拿出五六塊手錶戴在右手上,金光耀眼。
李害又去買了條西裝的上衣,嗯。。。。。。看著挺正經的,如果不算上李害準備買的褲子的話。
褲子李害找了好久才勉強找出一條寫著“s”的紅色三角內褲,然後搞了條藍色的褲子。
最後買了個豹皮的涼鞋(就是小學生挺愛穿的那種豹皮戰靴),整條街的目光都集中在李害的身上,讓他感覺十分的自豪和驕傲。
弄完衣服後,李害則蹦蹦跳跳地到燒烤店買了一百多塊的燒烤。一個人憂傷地坐在店鋪的角落裡吃著。
李害很奇怪,明明自己都帶了五六塊金錶了,為什麼就沒有美女找上門勾搭呢?
李害一轉頭,突然發現隔壁桌有群帶著紅領巾小學生正在拼啤酒。
“我擦?我高中生都沒喝過酒,為毛小學生就喝了?這不對啊?”李害心中十分地鬱悶。
李害看了看自己nb的裝扮,又看看小學生脖子上的紅領巾,覺得紅領巾十分帥氣,於是便走到小學生的桌前。
“幹嘛?想找事啊?”一個看起來就是這群小學生的頭頭的人說道。
“五百塊!你脖子上的紅領巾賣不賣?”李害霸氣地說道,同時從口袋裡掏出一沓沓的毛爺爺。
“不賣!紅領巾可是我們一小紅巾幫的標誌!”頭頭霸氣的說道。
李害正準備再抬高價錢的時候,突然發現有人戳著自己的後背。
回頭發現,是個小學的小蘿莉。
“那個。。。。。。要買紅領巾的話,你可以往直走往左轉,再走兩百米,那裡有個小學,旁邊有個叫‘五星’的便利店,是我陳阿姨開的,裡面就有賣,一塊錢一條。”小蘿莉羞澀地說道。
李害聽了立馬就向便利店飛奔,根本就沒有理會小蘿莉,至於原因嘛。。。。。。李害不好這口。
燒烤店的老闆喊了一聲:“小夥!你的燒烤還沒拿呢!”
李害回了一聲:“不吃了!你留著自己吃吧!叫我雷鋒就好了!”
“留你妹啊!你tm倒是先給錢啊!”燒烤店老闆憤怒地喊道。
李害十分孬地滾回去交錢了。
。。。。。。
李害看到小學後,自然也就注意到旁邊的小賣部,此時天色已晚,小學生都走光。。。。。。走完了,不過小賣部倒是還沒有關門。
李害及時走了過去,突然發現了一個熟悉的身影——某某高中校花陳某某。
李害看著陳某某唯美的畫風,如果不算上臉上的巴掌印的話的確算是完美。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