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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御騁的心臟,但他能做的就只有這麼多了,風御騁一腳踢飛他的槍,“卡”的一聲,手骨應聲而斷,慘叫聲撥出之後,綁匪頹靡在地上呻吟。
風御騁抬起槍,倒出子彈,注意力已不放在綁匪身上。
“他被救走了!”方笙低呼著。
就見一輛重型機車狂駛而來,探手撈起受傷的惡徒,轉眼間不見蹤影。
“走了也好,省得處理。”他將子彈收入袋中,心中已明白這些人的來路。至於別人派來的打手,留下了也沒用。
方笙一張俏臉仍然發白,剛才被風御騁那麼一推,她雪白的套裝只有“狼狽”可以形容。她沒有辦法在看到真槍,且經歷驚嚇後,依然平靜當成沒那回事。
“誰會想抓我?”
“他們看錯人。”
方笙點點頭:
“他們把我當成方箏?但是……有這麼難分辨嗎?”
風御騁笑了出來:
“錯誤的資訊也可以是人為的。”
雖然妹妹說過風御騁這個男人雖深沉但非壞人,此刻方笙才敢抱持與妹妹相同的看法;這個男人,也許是不錯的。
此刻有機會交談,她想更瞭解他一點,但情況明顯地不被允許。
“方笙!”吼聲遠遠地出飯店門口傳來,是西裝筆挺的鐘適,不一會,他冒火地吼道:“是誰幹的!”語氣中有殺人的嗜血味。
瞧了瞧自己的模樣,方笙試圖讓自己臉色自然一點,捏了捏雙頰低聲道:
“沒事,壞人被風先生打跑了。”她眼角餘光看到風御騁早已走掉,她只好打消調查未來妹夫的念頭。
鍾適拉下她雙手,不讓她的手繼續虐待她白嫩的臉皮,也極力忍下要狂吻她、摟她的衝動,只低吼:
“鍾迅死到哪裡去了!居然讓你遇到這種事!”
“本來要一同來的,但他正在排戲,抽不出空,我只好先來招呼客人。”
今日她借用飯店的宴客廳廣發邀請函為鍾迅的劇場尋求贊助者,以及請來多位文化記者造勢。
“我們進去吧,我——”
“先告訴我是什麼人動你!”他連雙眼也冒火。
她盈盈大眼湧上一層水光:
“我不知道。”
鍾適頓時手足無措,摟她入懷安撫她,也安撫自己。
她是他的弟媳呀!但……去他的!
他什麼也不要想,不能想!是他先放棄一切的,包括他這輩子的珍寶至愛——他的方笙。
沒有人可以傷害她!動到她寒毛的人都必須付出代價!只是……他是否也是傷害她的人之一呢?
嚴格說來,每天下午三點是方箏吃第三頓“正餐”的時間。實在是工作量與運動量都很大,所以一天吃上五頓正餐也不算太駭人了。
取消一個小時的業務會報,她才好溜來享受經濟實惠的歐式自助餐。上回李乃君告訴她這一家素食做得不錯;在新興一波素食歐式自助餐熱潮中,算是首屈一指的。果然挺可口,沒想到疏菜與黃豆做成的食物也稱得上美味,偶爾吃一次,倒也新奇。
下午三點不是人多的時刻,所以她不僅可以吃得盡興,又不必與許多人搶食物搶得像鬧饑荒的蝗蟲那般狼狽。
灌下一杯酸梅湯,拿紙巾拭嘴時,抬起的目光不經意與對面一桌的客人接個正著。那婦人似乎打量她許久了,是她的狼吞虎嚥嚇到了人嗎?
方箏大方地頷首了下,不以為意,依然吃自己的食物;比起一般正常的女孩子,她是大而化之多了。由於自己向來長得出色,從小到大幾乎部是活在聚光處,因此養成了即使被打量也安然自若的性格。
吃光了滿滿的三大盤,正想再去端來一盤水果時,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