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特事特辦(第2/2 頁)
的。
趙興國自己找地方坐下,問,“老黃,黃小雨那個案子,該結了吧?”
黃虎坐回辦公椅上,把水杯放到桌子上,擦了一下額頭的汗漬,說,“再等兩天,我要的東西,還沒到。”
趙興國說,“啥時候能結,剛才,張書記又在催了。”
黃虎有些不耐煩地說,“你別老跟我張書記張書記的,他要有本事,他自己辦去?”
趙興國被這話噎住了,不好發火,預設了一陣,乾笑著說,“啥時候能夠結,給我一個明確的時間。”
黃虎說,“國慶以後。”
趙興國有些不滿地說,“還要等這麼久?”話說出口,就知道,肯定要被黃虎拿話來嗆。黃虎果然冷冷地說,“這案子,兩個月能結,那都是咱們特事特辦,否則,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咋結案?”
趙興國果然給嗆住了,答不上話來,只得苦笑。特事特辦這幾個字,從此成了他心底一塊除不去的心病。黃虎得了這把柄,便會時不時地刺他一下,從他的痛苦裡,得到一種享樂。不過,也不敢太過分,這種事情,魚死網破了,誰都討不得好。
國慶以後,黃虎找了個無名女屍充當黃小雨,把拖了兩個多月的黃小雨失蹤一案,徹底了結了。結案的當天晚上,黃小雨的母親在家裡上吊自殺了。三個月後,黃勇因故意殺人,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黃小雨失蹤案了結的第二天,張亮迅速組織召開了一次政法工作專題會議,會上,成立了一個專案組,負責重啟調查五年前青山樑子煤礦事故。張亮任組長,趙興國和黃虎任副組長。趙興國隱隱知道些這背後錯綜複雜的關係,又不好不配合,所以,只得出工不出力,做做樣子。
專案組找了當年的證人,重新取證了一回,證人證言跟五年前差不多,沒有找到什麼新的線索,找不到什麼新的突破口。這個事故,當年的調查結果是:事故原因原因不清,礦井管理不存在安全問題,政府安全監督方面也不存在問題。當時由於孫越失蹤,事故的進一步調查便被擱置。專案組剛成立時,金家傑便做出明確指示,重啟偵查工作必須緊盯三個方面,一是當時礦方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是當時政府安全監督工作,三是孫越這個人。一開始,張亮把工作重點,集中在了前兩個方面,偵查了一段時間,沒什麼進展,這才又召開會議,重新研判,調整思路,把重點放在對孫越的抓捕上面,一心認定,抓到孫越了,就不怕找不到突破口。張亮相信,自己肯定有辦法,能夠從孫越嘴裡撬出東西來的。
當年,張亮當邊防武警的時候,那些毒販骨頭還要怎樣硬,最後還不是在他手底下服軟了。總之,只要抓到孫越了,他有的是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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