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縱虎歸山(第3/6 頁)
是人之常情。牛均田道,“好地方人人想來,但並非人人都配留在這,有些人來了也光顧著給別人添亂,或許壓根都不該來,我們在紹興沒有抓住的那個莉蓮——”
魯二哥這才知道,牛均田約他,除了報喜敘舊之外,還有一個就是順便讓他來認人的,莉蓮的債主,也是承運商,也被叫來了,不過,按照買地的規矩,認人必須交叉辨認,而且結果互相不通氣這才算數。“在這事兒上,其實這倒是無關緊要了,因給你辨認的都是犯人,沒幾個清白的,無非也就是八百兩銀子的債務,這不算什麼大事。其餘一些零星的從重情節,也就還行。”
對更士來說,不出人命都不算大事,這種交叉辨認,最主要是防止一些重罪上,錯縱了真兇,冤枉了嫌疑人。莉蓮這個身份,牽扯的第一是八百兩債務,第二是偽冒身份,假造身份文書的罪名,假造文書這個罪還未必能落實,因為目前來看,莉蓮是買通了收容營中一幫夷族,冒用了一個夷族婦女的身份,逃出紹興,之後如果她一直是黑戶,沒有給自己假造身份文書,那就只有偽冒身份一個罪名,單就這個情節而言,無非是苦役半年而已。至於她來到羊城港之後,所作所為,那就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有償陪侍、團體內部彼此欺凌、勒索、搶劫,這都是現在已查明而有口供、證據鏈的,還有勾結打手,私下跟蹤搶劫、偷竊客人私宅,這就是連鴇母也不知道的事情了,如果沒出人命其實都還好,十年以內吧,組織者估計得有十來年,但之前學生街那起有名的人命案,要是砸實,那肯定要判一個死,好幾個無期了,整個團伙的性質都不一樣了。”
小偷小摸,就算最嚴重的處置,那也就是砍手砍腳,不會要砍頭的,到殺人這一步,那就不同了,這大家也都能理解,其實魯二原本是幹武師的,對生死也早看淡,不該有多敏感的,當武師的能做護院都是少數,若是去走鏢,那真是今天不知明天事,和生死比起來,坐牢苦役也不算什麼了,至少人還活著。
然而,這是他們走武的賤命一條,對一般百姓來講,休說十年八年的牢獄之災了,就是半年一年,對生活的影響也是極大,幾乎就斷了再上進的可能,只能一輩子在底層沉淪了。魯二哥的腳步有些沉重了,他是真沒有想到,在後巷幽暗處撞到的那個少女,半年間處境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把自己陷入了更大的危機裡——要說她是遭了人的引誘迫害,這也說不過去,他也明白,這姑娘大概是個壞胚子,有些東西就在根子裡藏著那!
可想到她跳牆時那股小老鼠一般的慌張勁兒,他心裡又有點說不出的不落忍,在這件事上,他不能說誰做錯了,誰辜負了莉蓮——誰都不該她的,船長不該,買地的衙門就更不該了,這就和牛均田說的一樣,買地雖然好,可不是人人都配來的,想要在這裡過好日子,要麼,你命好,要麼你就得有本事。
這兩樣都沒有,那你就得接受去窮鄉僻壤一輩子幹活還債的事實,大城市的好日子,那就不是你配過的,能活下來就該慶幸感恩了,在這至少能吃飽飯,在老家,早就餓死病死了,你要連這也不接受,那你就是破壞了規矩,合該被買地毫不留情地趕出去。
可是……這要真說是她活該,他又怎麼也沒法點這個頭,魯二平素也說不上心軟,不是什麼爛好人,他也不知道怎麼說,其實他連這姑娘的臉都記不太清了,根本不是被她的美色打動……他也不知道怎麼說,他總覺得這不全是莉蓮的錯,或許……
或許錯的是這個世道,也不是說她做的事就是對的,只是……
在這一刻,魯二腦中常見的,安詳的混沌散開了,在這瞬間,他對自己有了清晰的了悟,他明白了,莉蓮讓他想到了過去某一刻的自己——從前的魯二也沒做錯過什麼,可也一樣過得苦,一樣沒有希望,如果他不是這樣大大咧咧,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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