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活軍入城(第4/6 頁)
最多是名分變了,以前大家要忠君孝父,現在大家要聽家主的話,謝雙瑤就是那最大的家主。其實都是一樣的,就是謝雙瑤大概是山野中人,而且是個女子,所以不好用忠君那一套,搞了個買活的名義。
現在正需要有人接話效忠,但她是女兒家不能拋頭露面,看了一眼父親臉色,知道他也決計不會對一個女山賊奴顏卑膝,金逢春心裡很遺憾,但也知道父親這樣謹慎點是對的,不過她們家沒有出面,還是有人夠聰明看破這一層,喊道,“我們沒得二話,從此盡心為大王做活,為大王賺足銀兩再行買活。”
謝雙瑤解頤笑道,“對了,這就很聰明,知道我最討厭說什麼不求報酬為大王盡忠之類的屁話。”
她把鐵皮筒子丟給馬百總,馬百總機靈地說,“不錯,跟在謝姑娘身邊,做任何事情都有報酬,只要足夠勤懇,終有一日可將買活錢湊齊,就譬如說某,某身邊親兵多數都買活七八次以上,買活錢加在一起也要五十兩銀子,哪家有這麼多閒錢!”
眾人都是不由點頭,一個兵,殺了他都不值五十兩。縣中小吏都算有頭有臉,饒是如此五十兩也是個巨大數目,馬百總道,“但他們死了麼?沒有,哦,死了一個,做活的時候中暑了,沒救過來,那這也是他運氣不好,其餘人還不都好端端回來了,無非是做活時間長點罷了,有吃有喝的,下值以後還能認字!這樣的好事我看城裡多少人拿著錢都沒地方找去!”
這話是對的,臨城縣那些苦工,做一日得一日的錢糧,現在全聚在大街另一頭領粥,不過在這群富貴人家中反響寥寥,對這些人來說認字並不算太大的問題,而且聽說買活軍教的是他們自己發明的怪字,走出彬山有幾人能認?所以大家只是勉強地應和著,也不敢把馬屁拍得太過,因為謝雙瑤剛說了不喜歡聽屁話,而且的確聽說她最討厭被人奉承。
馬百總覺得他們不識抬舉,有些嫌棄地道,“就是這般了,如今我們都欠下鉅債,若是沒錢,謝姑娘想殺你也不需要任何道理在,你們項上人頭已不屬於自己,就是暫寄在這裡。所以大家都要聽話,讓你們做什麼就去做什麼,不要給謝姑娘找麻煩,這是謝姑娘的第一條規矩。”
“第二條規矩是不許拍馬屁,不許說沒用的話,但是說有用的話,或者提一些聰明的問題,可以賺錢。”
人群騷動了一下,“什麼是有用的話?”
“你覺得有用的都可以說,”馬百總講,“比如謝姑娘現在很熱,若你知道附近哪裡有冰涼甘甜的井水,大概可以賺……十文錢?”
他請示地看了謝雙瑤一眼,謝雙瑤讓他把鐵皮筒子湊過去,“二十文錢!”
馬百總說,“但若是你知道怎麼把天氣變涼,那便可以拿到……”
謝雙瑤:“能掌控天氣那當然至少白銀十萬兩!”
眾人有些明白了,一陣嗡嗡,馬百總又道,“第三條規矩便是,你們的錢不許花出買活軍的地盤——你們現在有的錢都是謝姑娘的,不夠賬不收而已,在買活軍地盤裡,買點吃的用的也就放你們一馬了,大家都是謝姑娘的人,肉爛在鍋裡,但如果敢花給外人被知道了,斬無赦!”
這一條沒什麼牴觸,這些人本來也就沒有太多機會走出買活軍的地盤,現在天下大亂,哪有人會出門亂竄,若有,知道買活軍要打過來都好幾個月了,城裡百姓也不是傻,難道還不逃。
馬百總放下鐵皮筒,看了謝雙瑤一眼,“謝姑娘,還有什麼新規矩麼?”
看來買活軍的規矩也是時常變的,金逢春想,她覺得很新鮮,目前這些規矩似乎都不會對她的生活帶來什麼不好的影響,但城中卻因此會有很大的改變。而且她以前從不知道馬百總和謝雙瑤居然這麼熟悉,現在甚至懷疑買活軍打來的時候之所以城裡氣氛這麼麻木平靜,馬百總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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