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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她口不擇言,把這種私事都說出來!
“真的?”林儉眼睛一亮,狂喜忽地自心底湧了上來,不敢置信地瞪著她:“你們成親這麼久,他居然沒碰你?”
“誰,誰說沒碰?”紀小蠻嘴硬:“我們是夫妻,我又不醜,他又不傻,哪裡,哪裡……”她本想撒謊,可到底是女孩子,就算是氣頭上,這種謊可也說不出來。俏顏似血,怒目圓瞠,忽地恨恨地道:“我們怎樣,關你什麼事?”
“你,還是愛他?”林儉的心又沉到谷底。
其實,他真看不起這樣的自己,為了一個女人,患得患失,忽喜忽憂,一點也不像原來那個冷靜沉穩,精明強幹的他!
“是,我是愛過懷恩。”紀小蠻嘆一口氣,兜兜轉轉,半遮半掩都不是她的強項,既然已經說開了,索性開誠佈公:“那一晚我的確以為他會回來找我,可他的一紙休書,徹底打破了我的幻想。我的愛與他的恨比起來,是那麼的微不足道,我跟他已沒有挽回的可能。我不想做個怨婦,守著一段無望的感情,等著一個永遠不會回頭的男人,把自己困死在悲傷裡。所以,我才會接受你的感情,試著跟你發展一段新的戀情。無可否認,跟你在一起,遠比跟懷恩在一起要快樂,我也承認自己越來越喜歡你。可是,這並不代表我要立刻走進另一段婚姻。”
這樣或許有些自私和自我,如果他無法接受,她也沒有辦法。現在,她的態度已明確,決定權交到他的手上——是繼續還是分手,就看他的態度。
“什麼意思?”林儉凝神靜聽,明白她沒說謊,卻發現沒法跟上她的節奏,捕不到她的要點,不禁生出焦躁。
她說跟懷恩已沒有可能,說喜歡他,說跟他在一起遠比跟謝懷恩在一起快樂,可是,她卻不肯嫁給他。這是什麼邏輯?
紀小蠻瞪著眼睛大嚷:“我想戀愛,不想成親!”
“什麼?”林儉變色。
不想成親?難道,她打算兩個人一直這麼沒名沒份,不清不楚地混下去?
“你知道,我已糊里糊塗嫁了兩次!”紀小蠻嘆氣,只得把話再挑明:“兩次都是閃電嫁了,然後莫名結束。我不想再有第三次,你明白嗎?”
“高家二少爺那次不算。”林儉皺眉,很不高興地申明。
“好,不算。”紀小蠻再嘆氣:“懷恩怎麼說?那次我總有決定權吧?總應該算在我頭上吧?還不是不到一年就結束了?”
“別把他和我相提並論。”林儉氣悶。
“我知道你不一樣,一旦結婚,這輩子都不會離開我。”紀小蠻發現除了嘆氣,不知該怎麼表達自己的情緒:“可是,我對自己沒有信心。我怕沒有分清自己的感情,胡亂把自己嫁了,最後害人害己,你明白嗎?”
換言之,她現在還不知道自己對林儉究竟是感激多一點,還是愛情多一點?亦或只是一種習慣?一種依賴?而這一切,還需要時間去證明。
啞鈴跟懷恩不同,他愛得太深,一旦婚姻失敗對他將是毀滅性的打擊。而如果成親的代價是失去他,那她寧可不嫁。
“所以,”林儉慢慢理出重點:“你不是不嫁,是暫時不嫁?”
更確切的說,她對婚姻喪失了信心,目前最需要的是安全感。只要他讓她感覺到有歸屬感了,溫暖了,想嫁了,她就再也不會離開他了,是嗎?
“對,就是這樣。”紀小蠻長出一口氣,如釋重負。
“所以,你想要先……什麼?”林儉發現她用了個新名詞。
“戀愛,”紀小蠻揮著手,用力強調:“先戀愛,後成親懂嗎?我不要成親以後再培養感情!”
“戀愛是什麼?”林儉眯眼。
怎樣向一個男人把抽象的戀愛用精準的詞彙表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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