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怪物的請求(第2/2 頁)
接著說道:“不過只能當一年,一年之後,你必須還我自由。”
“如果超過一年,我寧願繼續被封印在這裡餓肚子。”
姜夜聽了微微一愣,腦子裡快速運轉了起來。
按理說只要簽訂了寵物契約,他身為主人只要一個念頭就能決定寵物的生死,到時候他要怎麼樣,根本由不得它。
他想放就放,不想放就不放。
這怪物曾經吃了兩個人,之後還要吃人,自己怎麼可能放它走?
可是如果一個寵物不是全心全意地跟隨你,只憑契約的力量強制降服,那種寵物是不會給主人帶來很好的幫助的。
有的寵物被逼急了,甚至會冒著身死的後果去攻擊主人。
如果在戰鬥的關鍵時刻來這麼一下,那主人要被坑慘。
姜夜試著對怪物問道:“如果一年之後,我還想讓你做我的坐騎,怎樣你才肯同意呢?”
怪物回答道:“到時候你可以跟我打一場,如果你贏了,我就全心全意的跟隨你,如果你輸了,那你就不要想了。”
“我不想一直給一名弱者當坐騎。”
姜夜聽了心中有一股現在就跟它對戰一場的想法,讓他知道知道自己的厲害。
可是直覺告訴他,他現在不是這個怪物的對手。
就在姜夜思索之際,選擇面板出現在了他的眼前,上面出現了兩條選項。
【選項1,一年之約,答應一年之後制服神秘生物,繼續讓它做你的坐騎】
【獎勵:沉穩之力(被動技能)——當你站立不動之時,你的殭屍們防禦力+50】
【選擇2,無需一年,只要一月,答應在一個月後製服神秘生物,徹底將其收服】
【獎勵:激進之力(被動技能)——你獲取的靈力+10,當你參與戰鬥之時,你的殭屍們攻擊力+50】
看到第二條選項的獎勵,姜夜有些不解,什麼叫“參與戰鬥”?
比如說他站在殭屍們後面放放狂暴,給殭屍們加加狀態,然後就躺在草地上曬太陽,算不算參與戰鬥呢?
可是面板上並沒有給出解釋。
姜夜想了想,選項1雖然保險,但獎勵實在拉胯,加點防禦還要前置條件,他不可能為了這點防禦就在一個地方傻站著啊?
至於選項2嘛,規則不太明確,而且一個月的時間會不會太急了一點?
姜夜想了想,最終還是選擇了2。
不為別的,就為那靈力加成10,這個被動可是永久性效果,加成10雖然看起來不大,但是在他超快的刷怪速度下,也非常不錯了!
後面的那個加攻擊力的效果,以後再摸索清楚規則就行。
再者說,人生在世,不爭饅頭爭口氣,自己怎麼可能會被一個坐騎瞧不起?
就一個月!
必須把它打服!
姜夜對著深坑之中道:“不需要一年,只要一個月,一個月後,我會親手把你降服!”
:()趕屍人弱?開局召喚億萬殭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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