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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出去走走。我必須出去,我快要被我腦子裡塞得滿滿的、亂七八糟而又尋不來一條頭緒來的東西給弄瘋。
章言需要寫作。章言是自由撰稿人。我從前從柳迎風口中得知,我也寫過文字,發表過豆腐塊兒,對於自由撰稿人的生存的艱難也是知道一些的。一個自由撰稿人能夠生存下來,得付出很大的代價:健康和體力,還有腦力。章言若不是長期趴在電腦前熬夜寫作,又極少出門的緣故,她的臉色應當不會這麼蒼白,蠟黃。至少會看上去紅潤一些。紅潤的臉頰是年輕的最可靠的實證和依據。她這樣小巧玲瓏的個兒和氣質,天生就不易顯老的。我的心裡對章言產生一股莫名的憐憫。
我有時候就用那種充滿憐惜的眼睛盯著她看,也許她整個的沉浸在她編織著的美麗的愛情故事裡當中,似乎我根本不在她面前存在。反正,她就那樣目空一切、大大冽冽地穿著寬大的灰色男式T恤衫,光著腳板在木質地板上走來走去,貓樣的,一點聲息都沒有。T恤衫長得跟睡裙沒什麼區別,她那被寬鬆的T恤衫籠著的肉體,也顯現不出什麼形跡和動靜來。我必竟是個男子,或者說,章言也畢竟是個女人。男女之間總是能生出無端的好奇心來的。有時,我坐在沙發上看報時,看到她從我面前走到客廳角落擺放的開水器開啟水時走動的樣子時,我就會從報紙的頂端抬起眼皮,死死地盯住她的身體,在腦子裡猜想著她的身體好不好看、Ru房豐不豐滿、臀部是不是那種往下墜的一類……?等等。但我難以得出結論。
我一早出門去了,瞎逛。原先的租房、找份工作的計劃暫時擱置了。至少,今天我這樣在街上逛蕩著的時候,是將這計劃拋到九霄雲外去了。
午飯沒有吃,一直逛到傍晚。因為手機、錢包什麼都沒帶,既不能給章言打電話說一聲,又不能去酒吧喝杯酒。但又不想過早的回去。
我還是鑽進了一間酒吧。一間我曾經在那兒唱過歌兒的酒吧。老闆顯然不記得我,還好,調酒師認出我來。經他的引薦,老闆總算記起了我。
我拿起麥克風,唱了幾首歌,還是最拿手的齊秦的老情歌兒,半小時的功夫,把付啤酒的那份錢湊齊了。我拿著錢,遞給調酒師,“照老樣吧,冰鎮啤酒。”那長相英俊的面孔朝我綻開英俊的微笑:“瞧,你可真能耐。世界在你眼裡真是滿地都是經濟。”
夜裡九點鐘,我踩著星星和蒼白的月光朝章言的公寓的方向走去,嘴裡還哼著歌兒。唱的是張學友的《吻別》,歌詞本來就不記得,由著性兒瞎哼哼。我有些醉了。但再怎麼醉的人,都能找得到回家的路。章言的公寓雖然不是我的家,但是,那裡的確是我唯一的去處。
我沒乘坐電梯,是由樓梯一級一級的往上爬的,直到上到十七層,汗涔涔的,身體有些失衡地立在她的門前。
這時候,門不打自開。我一眼就看到了門的中央直立立地站著的披著穿著睡衣的章言。依舊套著一件白色的、男式的、長過膝頭,寬鬆地搭在她的身體上。她的每一件衣服似乎都沒什麼差別。只是顏色的不同而已。她的身材整個的藏在寬大的T恤衫裡,始終象男子一樣,形同段木。我猜不准她的身材是姣好還是普通的那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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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你回來了。”
“您還沒休息麼?”我開口問道。她不回答我,轉身走進浴室,接著我聽到嘩嘩啦啦的流水聲。一會兒,淡淡地說,“水已經放好了,你去吧。”然後,走進她自已的臥室,關上門。屋子裡迎風靜了,這才有了夜晚的樣子。
洗完澡,我頭腦清晰多了。三杯啤酒不會使我醉得不成體統的。我剛才多少有點在章言面前裝腔作勢。因為這麼晚,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