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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仙影的真諦(第2/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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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吉良與陳清同年,小學同窗。然十年前,吉良犯下滅門之禍時已修行圓滿,反觀陳清,聞訊時尚在道途修行未竟!

更有吉良臨終之語,言你與你兄不同。

豈非昭然若揭?

由是,我得出驚世駭俗之結論:陳清,實非陳清!他兄長,方是真陳清!電影之初,二童,乃是陳清之兄與吉良!

現下,吾將重塑影片之暗脈。

幼時,陳清(兄)與吉良覺醒異能,於陳清(兄)主導下,二人以非常手段取走音像店主之放映神器與蒙娜麗莎圖鑑。

十年之後,吉良手刃兄長陳清及二老一小。

吾猜想,那放映神器或為他們能力之源,陳清(兄)之能,絕非僅錄下吉良之惡證這般淺薄,結合種種線索,或許,他的能力……是置換!置他與弟之人生互換!

若二者能力均與神器相連,一切自可解釋。

吉良之能為時光倒流,陳清為時光暫停,而兄長之能,則為更替。未來,或許會出現能力為時光加速之士。

童年陳清(兄)與吉良觸神器而覺醒,隨後在陳清(兄)主導下,二人行非常之事,彼時,自認已超脫世俗,可無視律法之修真者。

十年後,已被親情救贖的陳清(兄),過著平凡卻幸福的日子,他已捨棄了修真者的高傲,甘願做個凡人。

,!

吉良則未能走出,他怨恨著將他引入深淵又獨自走出的陳清(兄)。

故他欲除兄之全家,迫使他重回與己相同的黑暗。

吉良,恰似陳清(兄)之暗影,為其陰影。

然,在親亡之後,陳清(兄)做出了抉擇,他欲為昔日罪孽贖罪,便選擇隕落於吉良之手。

父母妹無辜,故他以自身能力置換與弟之生命,望在光明中成長的弟,以律法替親人討回公道,故黃護法所言,亡者實為陳清之弟。

吉良未受影響,蓋因其同為異能者。

又一個十年,陳清重歸,為復仇而來。

命運何其無情,其兄寧死,亦願他永遠活在光明之中,而他,始終意圖以律法之劍,懲治吉良。

但他們,異於常人,律法難束。

終,在內心煎熬與吉良逼迫之下,他做了決定,他要跨出律法之限,成為黑暗中的影。

吉良終笑,言道‘你將與我無異’。

他勝了。

這,便是我在《光之影》中悟出的真諦。

何謂此影深不可測?

蓋因現實中,不乏此類。有人,無異能,卻有金錢之力,同樣可使律法低頭。

若你掌握異能,此刻,你選擇,是在光明中生存,還是……化身為影?"

此番點評,於網上掀起了滔天駭浪。輕蔑者有,卻不敢聲張,蓋因網路之上,言者皆遭林粉狂瀾湮沒。認為其過分解讀者,亦是如此。餘下者,唯有高呼六六六,或欲二次觀影,以尋更多線索。

於是,售票網頁評論區,滿目皆是對網頁之責問,因僅售七日之內的觀影符,觀者求符而不得。為何不啟後續之預售?只因此乃慣例……其餘影片,如同期《人間不值》、《那些年我們修真的日子》,亦復如是。

《塵世不值修》並非場場靈力沸騰。實言之,此影片品質上乘,經一日口碑滋養,後續票房顯然將超首映之日。至於《往昔青春志》……除卻幾位稚顏修士之痴妄信徒,觀者皆嗤之以鼻。呃……其實,痴妄者亦寥寥。蓋因那幾位稚顏背後之門派,其聲望多源自“運作”……

初日票房揭曉之際,徐匡復愣怔當場。

“徐導,首日票房已出爐。”

“幾何?”

“七十萬靈石。”

“此……”徐匡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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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路之誰與爭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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