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三界情詩(第2/3 頁)
一餐。
電影上映恐遭冷遇後,她或將不再對他展露笑顏。
不,最好之結局,莫過於從此江湖兩忘。
大小姐歸家承繼萬貫家業,而林宇則重返俗世,繼續其包租公生涯,日復一日收取租金,勞心勞力。
一笑置之,林宇揮毫落筆,僅三字。
葉清婉接過仙卷,黛眉微蹙:“這……何意?”
仙卷之上,三字赫然:
望
妄
忘
“淺顯易懂。”林宇口中仙煙上下浮動,“一隻舔仙犬偶遇仙子,心生妄想,旋即迴歸現實,深知二人云泥之別,終悟,決意忘卻。然,真能忘乎?”
且此三字,諧音恰似犬吠。
妙哉。
葉清婉蹙眉輕拍他:“勿將深情之人形容得如此不堪。”
“好。”林宇聳肩,“那就喚作……深情的舔仙犬罷。”
視人為神,己則卑微。
對此等人,林宇實難同情。
因他們自身,首先便未珍視自己。
葉大小姐說不過他,轉而沉思那三字背後的含義。
“怪異,這三言情詩看似簡單,吾卻總有異感。”
“那是你尚未觸及的真實修真界,大小姐。”林宇將未燃之煙折斷,擲入靈塵桶,“少年常懷愛意高於一切,以為只需情深,其餘皆可拋。而現實非如此。”
“如同吾所述暗戀情愫,門當戶對,方為正道。”
“吾不敢苟同。”大小姐雙手環抱,據理力爭,“情之所在,非因雙方情感乎?或言,情感萌生,必是對方有何吸引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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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重顏,有人重才,有人重心性,有人重性格。
不一而足。
“道法自然,情緣初結,彼此皆以最佳面貌相待,而朝夕相處後,難免瑕疵顯現。”故而覺彼變,實則非變,乃昔日藏拙,或未細察爾。“此理各持己見,難分高下。”林宇正色道,“換個法說,若你我正修行雙修之途。”
“我還未成年,莫非你想違逆天規?”
“不過比方而言!”
“唔……”
林宇揉了揉額間:“譬如置辦法袍,你一身行頭動輒上萬靈石,一次便能清掃一整排貨架,更勿論那些養護靈器與飾物。”
千金小姐秀眉微蹙:“何錯之有?”
“確有其誤。”林宇淺笑,“非你貪慕虛華,實因自幼如此,視之常理,生活之境。”
萬靈一件法袍,餐食從不問價。
非也,購物從不顧價籤,預算無從談起,只願即買即得。
非虛榮,非奢侈,此乃人之常態。
換言之,舊日林宇若需一靈石購寒冰符,可會遲疑?
自是不會。
葉清婉選購法袍、靈飾,同此理也。
於林宇觀之,萬靈之袍,不屑一顧。
生平或難踏足此等店鋪。
彼時畢業初出茅廬,月入僅兩百靈石。
與同門市集選衣,合體舒適,一望標價,八百靈石,僅半袖單衣。
最終,林宇衣未購,售衣女子亦不過淡然一笑,取衣歸架。
唯那眼神,與同窗之意,永生難忘。
葉清婉靜默,聰慧如斯,已然悟透林宇所指,卻未能苟同。
“若你當真為我道侶,僅作比方。”大小姐正色道,“我交友不問貧富,戀情亦然。”
“只因我富有。”
林宇按額輕嘆:“此乃三觀不合。道侶怎可為米蟲?縱他不以為意,汝亦能悅之?”
畢竟尚未成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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