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3/5 頁)
“啊?我、我沒叫呀?”
“以前!初中的時候!”
“因為……你那時不是長得胖胖的、圓圓的嗎?”
“這麼說那時你果然是在故意損我了?”他咬牙。
“不是不是。我是覺得你很可愛!”她趕緊辯白,“那時你的眼睛大大的、圓圓的,臉白嫩嫩的、圓圓的,頭髮軟軟的、劉海圓圓的……真的好可愛。比櫻桃小丸子還可愛。”
對方的臉色越來越黑,終於忍不住道:“那有什麼可愛的?只不過像只小豬吧!”
“你……討厭豬嗎?”她恍然大悟。原來是審美意識上的差異,莫怪他一直怨恨著自己對他的誣衊,“你和響良牙一樣啊。不過我不討厭呀。你瞧我的好朋友皮皮豬,我們都覺得小豬是很可愛的。”
看著他陰晴不定的神色,李採凡趕緊又補充了一句:“你現在可一點也不像小豬。你長這麼高,可真是……英俊多了呀。你看,你現在就像手冢隊長一樣帥氣!”
“你上次明明說我像阿斯蘭的。”
“呃,其實這兩個人物很像的……”
“騙人!他們一個是駕駛機器人打架的,一個是打網球的!而且手冢國光比我小了快十歲才初三!”
李採凡瞪大眼睛看他,“你、你不是說你很久很久沒看漫畫了嗎?”
“哼。”凌旭輕哼一聲,臉色稍霽,“那我問你,你真的從來沒討厭過我?”
李採凡趕緊搖頭,“不討厭不討厭。你讓我住,又請我喝牛奶,還借我用電腦。你真是個好人,我很喜歡你的。”
她看見對方臉色一動,又透出些許無奈,“那以前呢?我從家裡趕你走,你可恨我?”
“呃,那個,要是你不提起,我都忘了。”她嘿嘿地笑了笑,“其實初中的同學我早就忘得差不多啦。”
是嗎,忘了?
原來自己再怎樣耿耿於懷的東西,在她那裡都早已退色,隨時消失都不會被覺察。
若不是這次的相遇,她可還會記得自己這個人?
若不是她現在落魄,即使相遇了,她也是一笑而過,在她心裡自己不會比以前加重一絲的分量吧?
就算是現在,難道比起過客,他的身份還有什麼不同嗎?
為什麼她總是那樣不在意?而自己卻一直這樣在意?
他笑。太傻了。
凌旭定定地看著李採凡,嘆了口氣,“你走吧。”他說,“不要再住在這裡了。”
“什麼?”她大驚失色,“你、你不讓我住了嗎?”
“你不適合住在這裡。”再住下去,他不知自己會對她做出什麼。
“什麼不合適呀?怎麼突然這樣?”她急了,“……當時不是和華姐說好讓我住的嗎?”
“我只答應華婷讓你住到這次完稿吧?你現在已經畫完了。我不記得正式把房子租給你過。”他又加了一句,“而且你也沒付過房租。”
“我……”她低下頭,一點立場也沒有了。的確,就算是朋友,依賴別人也該有個限度。何況他們只能算是認識的同學吧。
華婷是她的編輯,除了工作關係又像她的大姐,在她最困難的時候施以援手,她如何不感激?
凌旭受華婷所託,讓她住進自己的家裡,不但如此,對她還頗為照顧。她知道,自然也是感激的。
但他也有他的難處吧,和一個外人住一起,而且是女生,以前還有不快的回憶,一定會覺得不自在的。
幸好,最麻煩的時候已經度過。她現在有時間可以去找新的住所。
“……嗯,我知道了。”她抬起頭,“我會去找房子的。這裡……以後會有新的房客過來嗎?”
凌旭一愣,便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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