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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成功的催眠
第二百零七章成功的催眠
特工的鋤jiān刺殺行動不同於炮火連天的正面戰場上的拚死搏殺,很多都是面對面進行的,所用的手段也多為近距離槍擊、刀劈、斧剁等,場面血腥殘酷。又加之在淪陷區,攜槍行走本身就非常危險,撤退時更會遭到敵人的四方圍堵。
格殺日軍是上海區上報的行動計劃,被重慶批准後,下發到各地情報站遵照執行。但各地的情況又有差異,所以執行的方式和深度也就各不相同。上海區雖然另有命令,格殺日本軍人不在租界內執行,是因為軍統人員有必要利用租界作為掩護,其次則是免得引起租界當局對國府提出外jiāo上的責難。但租界的保護作用勿庸懷疑,對上海區的特工人員來說,就多了一層便利。
而在北平,抗團沒有了這層便利,便不能象上海區那樣的進行格殺行動。單人獨騎雖然也能對日軍士兵進行格殺,但危險xìng極大。所以,經過仔細分析和研究,馮運修和孫若愚雖然豪情滿腔,也不得不考慮別的襲擊辦法。而黃曆,則開闊了他們的思路,格殺去妓院尋歡作樂的日本軍人,或者襲擊日軍的憲兵巡邏隊,利用集團行動來增加安全係數,而不是象上海那樣搞有機會就殺的行動。因為抗團成員大多是學生,他們還要在學校裡學習,並不能象社會人員那樣隨時隨地有充裕的時間在街上
儘管困難不少,但參與行動的抗團成員都沒有退縮之意,紛紛要求針對日本憲兵進行重點打擊。只要能夠多殺幾個鬼子憲兵,他們寧肯流血犧牲,為了防備行動失敗而被俘洩密,參與行動的人員主動申領手榴彈或毒yào,以作殺身成仁的準備。
抗戰時期的淪陷區,一提到日本憲兵隊,無不令人談虎sè變,令人咬牙憤恨。的確,抗戰八年,中國百xìng枉死在日本憲兵手上的人,真不知道有多少,國府和gcd的地下工作者,被各地日本憲兵隊逮捕後壯烈犧牲、折磨致死者尤不知凡幾?即便僥倖活著出來,也多會落個傷殘病廢,至於jīng神上的屈辱,就更不足為論了。
各地的日本憲兵隊本身並沒有“司法權”,但卻具有無限期的拘留權,就是說,他不能“判”,卻可以“關”,甚至可以虐殺。所以在憲兵隊及各分隊均設有“留置所”,對外稱拘留所。有些個不幸的中國同胞,在“留置所”內一關好幾年是常事,死在憲兵隊裡的也時有所聞。
憲兵隊“留置所”的管理,是極為漠視人除去嚴苛的守則之外,完全是以管理人員的喜怒愛好為轉移,他不高興,可以隨便敲你幾下或踢你幾腳出氣,他一時興起,也會把一個人當成玩具般的戲耍一番,或是餓你幾天,罰你晚上不準躺下睡覺,甚至用各種方法進行虐殺。進了這裡,人的尊嚴就喪失殆盡了。
日本憲兵隊本身沒有“司法權”,那麼又如何“結案”呢?據瞭解,凡由憲兵
隊擬定處以死刑或徒刑的,一律都解送當地日本駐軍最高司令部軍法機關去處理,實際上,這只是一個形式而已。至於案情如何,軍部則概不過問;擬判徒刑的就發監執行,其中也有轉解到偽政fǔ所屬監獄執行的。擬判死刑的,軍部就秘密執行了,從來都不作公開的宣告。
日本憲兵隊如同一個魔窟,隨便抓人打人殺人,抓錯了人白抓,只有自認倒黴,能夠得到一個jiāo保釋放,那已經是邀天之幸了。不過,其中也有因而被傳話人大肆勤索的。最普通的是留置調查。這一查就是幾個月,一訊就會脫層皮,何時才能查得明白,那只有翹首問蒼天了!再是轉移管轄地區留置調查。一個地方查不出明堂,換個地方再查,查來查去,一訊再訊,節節苦難,怎麼受得了。
另外,還有一種案情複雜而始終查不清楚,